小學安全制度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安全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安全制度1
一、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全體教職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充分認識它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認真學習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著對國家、對民族、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班級將安全工作列入常規教育重要內容,利用朝會、夕會(學生離校前5分鐘),安全課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定期對房舍進行檢查,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排除,屬危房及時上報,采取措施,防止出現意外。由班級、主管教師每天檢查一次,若有隱患及時向主管人員上報,學校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2、各種體育活動器材、器械指定專人管理(體育器材管理員),定期進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及時維修排除。對大型器具經常檢查、保養和維修,并要教給學生正確使用的方法和保護辦法。
3、加強配電設施管理,及時維修檢查線路,用電設施專人管理,學生不得亂用電器設備。教師要學會正確用電方法,用電設備使用后及時切斷電源。
4、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嚴格把好“病從口入”關口,對食品衛生、炊事員、采購員、保育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把好各個關口。嚴禁伙食團購買霉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5、學校組織各項活動,必須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規活動如集合、做操、放學排隊,必須采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線,防止場地和通道擁擠造成事故。
①學生集體活動、幼兒園戶外活動要樹立“安全第一”意識,保證安全責任到人。
②組織學生勞動,必須有勞動安全防護措施,教師現場管理,現場指揮。
③體育課安排內容必須從學生身體情況出發,課前體育教師對設施進行檢查,安排活動必須有保護措施。
④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春游郊游。
⑤加強學生課間活動指導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師轉變教育思想,改進教學方法,樹立教師形象,嚴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派學生幫助教師搞體力性勞動。
四、健全、完善責任制,使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校長是本校第一安全責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校的教職工對全校和學生都有安全責任。
五、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1、將安全工作納入教師個人工作考核評估內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職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責令有關人員檢討、承擔經濟損失、扣發獎金;嚴重事故,上報按上級處理意見執行。
3、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小學安全制度2
1、校舍檢查的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學校應成立由分管校長任組長的學校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校舍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校舍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2、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正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對一些年久失修的舊房要進行重點細致的檢查;在風、汛、雨季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校舍檔案保存備查。對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
3、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維修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維修計劃應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小學安全制度3
1、學校的水電工是學校水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水電管理要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全校的水電安全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督查,水電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結合的形式保障師生員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用水用電。
3、水電工要時時、處處對全校的供水、供電、線路進行安全預警檢查,發現水電安全隱患或個人亂接亂拉水電線路的應強行拆除,排除安全隱患。
4、對于無故破壞水電設施的行為全體師生都有監護管理的權力,應該及時制止和報告學校。
5、各處室有義務對本室人員和學生加強安全防范教育,禁止違章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排除。
6、對大功率的電器(如取暖器、電水壺等),需謹慎使用,必要時所在的部門或個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批后進行安裝和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后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小學安全制度4
1、教科室對參加的培訓人員,應嚴格審查,非培訓對象不得參加培訓。
2、校長辦公室管轄的旅館部,應嚴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員要證件齊全,嚴格登記手續,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者不得留宿。
3、服務員應隨時掌握住宿人員進出情況,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時和學校有關部門或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系。
4、參加培訓、臨時住宿人員的貴重物品、機密文件,服務臺應提供代為保存服務。客人不得隨便將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內,預防發生失竊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務人員進入客房打掃應隨時關窗鎖門,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客房。房間內接待來訪客人,晚上12時前必須離開。
6、培訓的講師和學員名冊、來客登記、每天住客情況,必須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突擊檢查時工作人員應主動提供資料給予方便。
7、培訓活動內發生案件、事故,學校應主動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積極配合保衛、公安部門做好對案件、事故的調查工作。
8、校長辦公室有責任對旅(賓)館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
小學安全制度5
為確保生命安全,我們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應當經常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制定了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者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五、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六、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汽車、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小學安全制度6
一、熱愛祖國,熱愛集體,具有主人翁精神和維護集體榮譽的責任感,養成良好的品德。
二、尊敬教師,孝敬父母,聽從教導,團結同學。
三、熱愛科學,虛心學習,具備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能力。積極參加各種活動,提高健全自身素質。
四、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安全、衛生的學習,具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并做到:
1、不準玩火,戲水、爬樹。不玩危險性玩具,不做危險性游戲。
2、回家、上學途中不乘坐“三無”車輛、麻木車和非客運車、非客運路線的車輛,途徑危險(或施工)路線,聽從路隊長及相關人員的指揮,提高警惕,快速通過,防止塌方、落石、倒木等突發事件的傷害。
3、遵守校紀、班規和《安全責任狀》相關條款及教師日常的提醒、告誡,自覺接受學校、教師、學生干部、同學、家長等人的監督管理。
4、遇到突發事情冷靜、沉著,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家長、學校及相關人員。
小學安全制度7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區教育局各科室按職能負責所管理的學校及園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區教育局、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鑒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志。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師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請公安、交通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車況好,駕駛人員素質高。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所有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區教育局批準。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后,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區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中小學安全檢查采取區教育局領導包鎮街道的包片負責制。檢查依據《山東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集中檢查時制定檢查提綱,其他檢查采取不答招呼、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
檢查結束后,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受檢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并及時調度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區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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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維護本校的校園安全,貫徹“及時發現即時解決”的原則,特制定本檢查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下所稱“校園安全”包括以下事項:
1、校園教育教學設施安全;
2、校園飲食飲水安全;
3、校園人身、財產安全;
4、校園安全防范機制是否健全;
5、校園安全事故緊急處理機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園安全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本校園安全檢查制度應為本校上下教職員工所遵守,作為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的指導。
第四條本校實施定期檢查制度和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第五條學校每年應當聯合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衛生部門等相關部門,組成校園安全抽查小組,對校園各處進行抽查。
第六條校園安全抽查小組進行抽查采用評分表格實行打分評比。校園安全抽查小組應對各部門的安全狀況提出意見建議,并由校長負責督促改正。
第七條本校應當就定期安全檢查的檢查范圍、檢查時間以及檢查人員等事項制定出書面的工作依據。
第九條本校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時,檢查人員中應當包括教職員工代表、家長代表。進行高中階段教育教學的學校還應當包括學生代表。
第十條本校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時,可以邀請相關專業人士作為檢查人員參與檢查。
第十一條本校應當安全專人負責校園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在各類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本校安全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和閔行區教育局。
第十三條校園安全抽查工作組織和負責人為:
1、校長:
2、副校長:
3、安全檢查老師:
第十四條本校定期安全檢查工作組織責任人為本校的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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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條、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小學的安排下,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小學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條、小學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年級組長、班主任、功能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小學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七條、微機室、辦公室、實驗室、圖書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小學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小學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落實。
第九條、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小學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置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一由小學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小學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放。
第十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小學審查批準,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場火種。
第十一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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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城東派出所,一份報開發區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安全責任意識,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活動,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校管辦。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演練。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館、科學實驗室、網絡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內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會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8、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衛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七)、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窗牢固,底樓及無人守護通道上的窗戶要有保護欄桿,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開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八)、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九)、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十一)、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二)、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三)、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向總務處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四)、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十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責任追究。
(十六)、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為每日下午7:00——次日上午7:00;
2、值班人員如遇到特殊情況調班時,由自己調劑,并告知總務處,不允許擅自離崗。
3、值班表前一位為值日組長,負責處理當天的事務及做好值班記錄,如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4、值班期間要守好電話,保證與上級部門的聯系暢通,夜間經常進行校內巡查,特別是對存放貴重物品場所的保衛(微機房、階梯教室、演播室、財務室、檔案室等),確保學校財產的安全無損;
5、值班人員換班時,要做好交接手續;
6、值班時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內打牌、吸煙;
7、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的公物以及室內的環境衛生,要做到及時打掃。
(十七)、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園、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主要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或相關人員簽字。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爐火的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十八)、校舍維修管理制度
(一)、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學校校舍要定期檢查,經常巡視,運用不同的檢查方法,對校舍及其設備進行監測,并做好檢查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要做好校舍的養護工作,做到隨壞隨修。要根據季節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換窗紗、防寒保暖、換季維修工作。
(三)、做好修繕計劃,定期進行維修。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監督管理。盡量利用寒暑假時間,避免影響教學。
(四)、結合基建,進行危房改造。對于使用年限較長,危及安全的校舍要進行大修。
(十九)、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工作無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為了切實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為了嚴防事故發生,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創建平安型校園,特制訂本制度:
1、凡屬食堂、小賣部飲食造成學生中毒事件。若后果不嚴重,則由負責人承擔責任,并責令限期整改,扣發當月自籌工資,如整改不到位,停職待崗,書面反省檢查。若后果嚴重,則由上級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2、教師在上課時造成學生安全事故,視情況分別給予該教師賠償醫藥費20%,并要求寫出書面檢查反省。評優時予以一票否決。
3、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則由班主任承擔起相應的經濟賠償,并寫出書面檢查,評文明班級時予以一票否決。
4、若是校內設施設備不當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則由分管教師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并寫出整改意見。
5、凡是在學校由于管理不力出現的安全事故,相關領導要積極地協助責任老師進行整改,除追究責任老師的責任外,同時也要追究部門領導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二十)、學校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衛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加強學校衛生飲用水監督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預防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兼職飲水衛生管理員;制定《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
2、教導處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教師用水和來客招待用水采用桶裝水,不采購無質量安全保障的桶裝水。做到:
(1)必須索取桶裝水(包括純凈水桶的)的生產單位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及所用飲水機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飲水機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擬定每學期開學前、五一、十一、元旦長假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并索取詳細記錄。每月由總務科對飲水機進行清洗、表面保潔)
3、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4、德育處、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干凈。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并向衛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5、飲水衛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并有相應的記錄。
6、發現飲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現象,立即啟動《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包括飲用桶裝水,并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衛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7、各級各部門責任人因工作玩忽職守、瀆職將追究責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裝水污染,出現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并處罰。
(二十一)、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制度
為強化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確保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健康發展,把我校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明顯效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定期組織“創建”領導小組成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創安工作的有關文件與工作要求,提高認識,明確任務,團結進取,并發揮表率作用。
2、“創建”領導組定期討論工作,每個月至少召開2—3次會議,學期初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創建”工作計劃,年終認真進行總結,積極帶領全體教職工搞好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
(一)、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材料內容
(二)、中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細則解讀
(四)、最新的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五)、華為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六)、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文解讀
(七)、疫情期間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八)、熱力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九)、加工車間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十)、機修車間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3、建立并逐步完善“創建”工作中的有關制度要求,使各處室、教職工明確職責和要求,自覺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
4、家長學校定期講課,讓教師、家長明確新任務,新要求,緊跟形勢,不斷深入地開展好“創建”工作。
5、定期征求教職工、家長對學校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意見,“創建”領導小組認真研究,使創安工作不斷上臺階,取得更大的成就。
6、每學期召開1—2次師生會議宣傳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意義和重要性。
小學安全制度11
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以預防為主,以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研究為中心為保障,學校的秩序井然,特定制度。
1、安全工作要有學校主管領導負責,必須重視這項工作,要有計劃,有工作總結。
2、實行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一律進行登記,門衛要熱情接待、主動詢問,未經同意不準進人校內。
3、公共財物出校,需持出門證,未經批準不得外出。
4、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值周教師和值周校務每天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財會室要按規定存放現金,財會人員離崗位時要及時關閉好門窗并落鎖。
6、各重要部位、科室有專人負責,做到自查和檢查相結合,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和處理。學習安全防火知識,教師必須人人懂滅火器,人人會使用,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確保長年無火災事故發生。
7、保衛人員要監督執行安全保衛制度,并負責夜間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7、自行車不準隨意停放,要按規定的地點存放整齊。
8、嚴禁經商人員進校園。
小學安全制度12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盡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后,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后擠。走到操揚后,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范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隊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隊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并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后。下到操場后,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后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并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后,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并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范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游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墻,沿樓梯欄桿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杠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于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并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小學安全制度13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一、防盜
1.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室,室內無人時隨即關好門窗。
3.儀器室內不會客,不住宿,未經領導同意,謝絕參觀。
4.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過夜,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
5.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治安部門報告。
二、防火、防爆
1.儀器室備有防火設備:滅火機、砂箱等。嚴禁在儀器室內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要妥善分開保管,應按藥品的性能,分別做好貯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學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謹防失火、爆炸等事故發生。
三、防水
1.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實驗樓要有自來水總閘,生物、化學實驗室設置分閘,總閘由值班人員負責啟閉,分閘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啟閉。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凍爆裂釀成水患。
四、防毒
1.實驗室藏有有毒物質,實驗中會產生毒氣、毒液,因此必須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質應妥善保管和貯藏,實驗后的有毒殘液要妥善處理。
2.建立危險品專用倉庫,凡易燃、有毒氧化劑、腐蝕劑等危險性藥品要設專柜單獨存放。
3.化學危險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后要定期檢查,嚴格管理,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帳、雙從把鎖。
4.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制作有毒氣體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學生實驗室裝有排風扇,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
5.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缸,實驗室附近有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物質蔓延,影響人畜。
五、安全用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安裝布局要合理、科學、方便,大樓有電源總閘,分層設分閘,并備有觸電保安器。
2.總閘由每天的值日人員控制,分閘由各室的管理人員控制,每天上下班檢查啟閉情況。
3.學生用電源總閘設在講臺附近,由任課教師負責控制供停。
4.實驗室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保證安全,決不“帶病”工作。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
5.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急送醫院救治。
小學安全制度14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師生餐廳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校確定將檔案室、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語音室、體育器材室、食堂、多媒體教室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志,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機,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義務消防員要學習、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機,會報警。經常檢查滅火機,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總務處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電腦室管理人員、各辦公室內教師在啟動電腦、空調、電熱臺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9、儀器保管員嚴禁在儀器室里做演示實驗,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余回收。
10、圖書、體育器械庫房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班務工作計劃,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不要玩打火機,不玩煙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師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3、食堂工作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4、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安全制度15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竣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四、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在設有倉庫的建筑物內,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八、嚴格遵守《學校用火管理制度》、《學校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焊、割動火審批制度》。
九、學校儲存、運輸、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十、電腦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館、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十一、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二、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三、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消防知識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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