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規章制度通用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規章制度通用,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規章制度通用1
一、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任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通過書寫文字報告的形式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二、服從管理、服從分配、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的形象。
四、公司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員工要服從安排并完成該時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相互推諉。
五、上課時間非工作電話不準接聽,上班時間不準長時間聊私人電話,衛生實行輪流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六、認真聽取每位學員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竊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七、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學員和家長(您好!歡迎光臨!請~!),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對公司的業務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請教;(工作中語言——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路走輕、說話輕)
3、每位老師及前臺,在工作中要對學生負責,學生學習結束后還要注意后期服務工作。
員工規章制度通用2
為了使員工忠于職守,促進繁榮與發展,要求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各類制度,自覺維護根本利益。
一、員工錄用制度:
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擇優錄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或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作風正派的青年均可應聘求職。
聘任程序: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填寫《應聘登記表》和《個人簡歷》,→面試(合格者) →崗前培訓→試工、試崗(一個月) →合格者正式錄用,簽訂合同。
公司對所有員工都本著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在全面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十天寫出書面辭呈。經批準后,結清各部門手續,交回工作服,憑《手續結清證明》、原始收據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工資。
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二、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勞動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定。每月從26日至下月25日為滿月考勤時間。
2、上班從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以簽到時間為準。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到崗請假,得到經理批準后才可離崗,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一年累計曠工兩次的開除。病假:請病假需出具病假條及醫院證明、病歷,急診可立即打電話,非急診要提前請示。無醫院證明或病歷按曠工算。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領班或經理同意。
三、福利制度: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月工資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務確定員工工資。
2、員工工資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據需要,按不同工種向員工發放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應上交公司,不繳回者按服裝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4、為鼓勵發揚集體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種文體活動來增強員工團隊凝聚力。
5、為員工提供比較充足的學習時間,并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
3、要認真檢查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
4、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領導。
5、旅游區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并幫忙疏導圍觀群眾。
6、若發生緊急事故,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7、員工不得打架斗毆,不允許將社會不良青年帶進工作場所及與之交往,要保護自身安全。
五、財產負責制度:
1、各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機械設備、物品等安全,對后勤部負責。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設備需維修時,由各部負責人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獎懲制度:
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行業競爭力,建立一支嚴格、負責、團結、奉獻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公司堅持獎懲分明,獎優罰劣,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
七、獎勵制度:
1、對保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崗位上作出重大貢獻或對公司某崗位實現技術改革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3、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公司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八、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干私事、影響公司形象的、儀容不整的、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閑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毆的,頂撞領導、不執行命令者,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并扣工資與保證金。
九、衛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設備、辦公桌椅等由本室員工打掃,擺放整齊,保持干凈衛生。
2、及時清理環境衛生,保持景點、道路清潔。
3、清潔員保持大廳、過道、樓梯、衛生間、門外等衛生區域的環境衛生。
4、餐廳餐具要及時刷洗消毒,客房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客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換洗床上用品。
十、交接班制度:
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容,進行接班準備。
1、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2、值班值宿人員清點本區設備、物品等,作好值班記錄。
3、清潔工交班時必須保持各衛生區域干凈整潔,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員工規章制度通用3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一、員工聘用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兩大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的主體,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用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凈本公司同意后,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
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本公司需特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求職人員以及從事本專業的在職教師或在職員工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后,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從事管理和教學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埔陨蠈W歷;
(二)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歲;
(四)計算機、設計等與崗位相符的專業,計算機和設計專業老師
需有相關的職稱資格或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經經理批準后方可考慮聘用。
第五條所有應聘人員除經理特批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到兩個月的試用期后方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統一發給并填寫招聘表格。
(二)學歷、職稱證明。
(三) 個人簡歷。
(四)近期照片2張。
(五)身份證復印件。
第七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基本工資待遇。
(二)試用人員不享有保險、生活補助等待遇。
第八條
試用人員經使用考核合格后,可轉為正式員工,并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后,享受正式員工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后,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期使用期限或者決定不予聘用,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天堅持寫工作日志及心得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于學員及家長。
3、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信息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及學員情況。
6、 領導交派的任務應盡力完成,如上班時間完不成的應主動加班完成。
7、因個人原因給工作的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同事之間互幫互助。
8、因教學培訓工作的特殊性,開課期間,員工休息日為輪流作息,每周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需提前向公司請假,以便公司及時調整課程及代課老師的安排,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
(二)教學及宣傳獎:根據個人能力,通過對教學質量的考核以及學員的反饋,制定教學獎,金額0000/月;根據日常個人宣傳和招生的情況,給予每招生一個學員50-200元的獎勵。
(三)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發薪日正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后發放。如對當月工資有異議者,應當及時提出。為了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壓薪制(半月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以后,予以退還。員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為提前半月提出,影響公司人員分配;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福利待遇
1、各項社會保險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公司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2、員工轉正后發放伙食補助。
3、根據節假日不同,發放福利物品或者補助。
五、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
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考核范圍
(一)人事考核——對職工的上班下班時間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第三條考核執行機構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紋考勤機執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負責人負責考核的統計與執行事務。
第四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清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根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五)考核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及)。
(三)B——稱職,令人心安(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對于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為D的,將給于警告處分,警告后考核成績依然為D級的,可予以開除。
六、員工獎罰規定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時間必須打卡,每天三次,分別為:早上上班時間、下午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上課時,需做好安排并經領導同意,員工因私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因病請假需出具醫院證明,請假員工事畢后,需向批準人銷假,上述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內可不算遲到,如遇其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班的情況,需向公司電話說明,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第三條、全勤獎10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者,扣發一天工
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兩臺你工資;累計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四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每月曠工一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于一次通報批評;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與嚴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予留用查看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領導找其談話,不能改正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五條、每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本職工作上表現優秀)。
第六條、衛生為輪流制,輪流期間,衛生不清潔扣罰10元/次。個人衛生,工作完畢以后未整理干凈者扣罰10元/次。
第七條、上班時間不得有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打游戲等影響本公司形象的行為。違者扣罰10元/次。
第八條、透露公司機密(公司運行機制、學生信息、工資待遇等),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獎金及工資,視其情節較輕者,追究其經
員工規章制度通用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教代會制度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領導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條學校教代會在同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條學校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學校教代會職權
第四條教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對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及其它有關學校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內部重大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與教職工利益有關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討論決定學校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事項;
四、評議和監督學校領導干部和職能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校長要定期向代表大會報告和通報工作,尊重教代會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職權。
第六條學校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以及職能部門正確行使管理權。教育教職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第三章學校教職工代表
第七條凡我校在編教職工均可當選為學校教職工代表。代表應具有參政議事能力,為人正派,辦事公道,熱心社會工作的基本素質。
第八條學校教代會代表人數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職工人數的25—30%,人數多少以有利于教代會開展活動為原則。
第九條代表實行常任制,履行教代會職權。
第四章學校教代會組織制度
第十條學校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1—2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因調離工作崗位或退休教職工不再履行代表義務,可由原工會小組另選他人替補空缺。
第十二條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
第十三條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選舉和表決須到會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經多數代表提議,經同級黨組織的批準,可以臨時召開代表大會。
第五章學校教代會代表的義務和權利
第十五條代表的義務
一、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模范地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增強主人翁意識,提高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和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素質和能力。
二、密切聯系教職工群眾,及時聽取和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群眾工作。
三、積極參加教代會的活動,努力貫徹、宣傳會議精神。
第十六條代表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向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三、有對學校教代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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