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地方稅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地方稅管理制度1
各縣(市)地方稅務局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貫徹執行財務管理工作各項法規、制度和辦法,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工作規程等;
2、負責本單位部門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管理工作,開展財務狀況分析,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負責本單位稅務制服、交通工具的管理工作;
4、負責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計劃編制、項目科研上報,以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
6、負責本單位“三代”(即代征、代扣、代繳)手續費的審核上報、核發和管理工作;
7、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負責本單位稅務事業費報表、部門預算報表、基建決算報表等各類財務數據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9、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方稅管理制度2
因工作需要,市局機關經常要從基層單位臨時借用稅務干部協助工作。為了進一步規范臨時借用人員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機關從基層單位臨時借用人員,借用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6個月。
二、借用人員手續
市局機關從基層單位臨時借用人員,要按以下程序辦理借用手續:
。ㄒ唬┯尚枰R時借用人員的部門提出請示,說明需要借用人員的理由、借用的時間、借用的人數以及被借用單位的意見和借用人員的`有關具體情況;
。ǘ⿲⑴R時借用人員的請示呈送分管局領導簽署意見;
。ㄈ⿲⒎止芫诸I導簽署意見的請示送人事處審核;
。ㄋ模┤耸绿帉徍瞬⒑炇鹨庖姾蟪仕头止苋耸鹿ぷ鞯木诸I導審批;
。ㄎ澹┤耸绿幐鶕诸I導的批示發出臨時借用通知。
(六)臨時借用人員超過6個月的,在期滿6個月后,由借用處室重新辦理借用審批手續。
三、臨時借用人員的待遇
(一)臨時借用人員的工作關系不變,其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單位按在崗人員發放。
。ǘ┡R時借用人員的住宿由市局負責安排,原則上安排在機關宿舍住宿。不能在機關安排住宿的,經過批準,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ㄈ┡R時借用人員的生活補助按以下標準發放:
1、借用時間在3個月(含)以內的,借用期間每人每天補助30元。
2、借用時間在3個月以上至6個月的,借用期間每人每天補助25元。
3、臨時借用人員的居注辦公地址在xx市區以內的,其補助按上述標準減半發放。
4、原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址在xx市區以外的臨時借用人員,每月可利用雙休日或節假日往返原工作單位辦理相關事宜或回居住地探親2次,往返車船費憑有效票據到市局機關財務室報銷。
5、臨時借用人員在借用期間,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單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學習、培訓、考察)的,按市局機關在職人員的標準在市局機關財務室報銷差旅費。
四、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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