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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3-12-04 17:11:26 制度 我要投稿

      【必備】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條總則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駕駛公務車員工。

        第三條車輛管理

        (1)公司公用車輛的管理、調度、保養、維護、費用核算,以及車輛的證照保管、年審及保險辦理等均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所有公用車輛的鑰匙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保管或由辦公室指定的車輛管理負責人保管。

        (2)車輛調度實行急事、特事優先使用、先申請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則。盡力保證各部門工作需要及急事急辦者的必要用車。目前公司有三輛公務車,公務車的'各類證照由車隊的直屬上級統一保管,各種稽核事務由車隊上報直屬上級后派人員辦理,車隊隊長負責監管維修、檢驗、清潔等。

        (3)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派車。如不按規定辦理申請,禁止派車。

        (4)使用公務車須填寫《用車通知單》,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加郵費、過路費、維修保養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辦公室每1月統計整理并不定時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并給予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次犯錯者應給予處罰,并停止其使用權利。

        第四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嚴禁私自租借給非本公司人員。公司以外單位或客戶個人借調公司車輛,須由行政辦公室調度,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務車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如司機不在,駕車員必須持有合法駕照。

        (3)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負責。

        (4)駕駛員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

        (5)駕駛員禁止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經公司特許者例外)。

        (6)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并處以罰款。

        (7)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盜。

        (8)駕駛員應文明駕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酒后駕車。

        (9)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維護車輛的清潔干凈。惡意破壞車輛機件、外觀者,給予重罰。

        (10)為私人目的借用公務車也須填寫《用車通知單》,注明“私用”,并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全部由使用2人負擔。

        (12)公司車輛修理,須經辦公室核準,并開具《車輛維修單》,明確維修項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除特約維修外)。因故未在指定點修理的,應說明正當理由(報銷前應經辦公室核準),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13)車輛修理后,駕駛員應對修理項目作詳細核對,確保無誤后簽證。修理費用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和專管員審核后,并報財務室結算。車輛維修謹防小故障大修,無故障送修,以及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4)駕駛員對車輛修理應作合理安排,盡量利用休息日、節假日修車,以確保平時工作用車需要。

        第五條車輛保養事宜

        (1)每輛車行駛滿5000公里須做一次保養,車隊負責對每輛車做詳細記錄,車輛需要保養時車隊隊長須向直屬上級領導申請,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

        (2)車輛的油費報銷和維修費、保養費及清洗費報銷須有相關憑證,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元時,應與總經辦聯系請示。

        (4)如由于駕駛員于行駛途中使用不當或者車隊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維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員或車隊負責人負擔。

        第六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無照駕駛引發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并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2)私自將車輛租借給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經查明后,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并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商處理。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員于公司共同負擔。

        (6)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第七條如有員工違反以上禁止事件,參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九條附配車人員配車規定

        配車人員配車規定為規范配車使用人正確使用其享有的配車權益,明確配車使用人配車使用過程與公司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所有權歸公司,配車使用人是屬于享有配置個人用車的公司管理層人員,配車使用人只享有車輛的使用權,在使用車輛過程中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車輛的調配。

        配車使用人所配車輛車牌型號為:

      二、配車使用人用車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崗位確定,離職或者不再擔任管理職務,所配用車歸還公司。

        公司領導特別授意收回或者調配車輛,配車使用人必須服從。

      三、配車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下列使用規則享用配置車輛:

        1、配車使用人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輛費用劃分:

        1.1屬于沒有業務提成(包括生產部后勤保障車輛)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車輛正常磨損、維修、保養費;配車使用人承擔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2屬于有業務提成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配車使用人承擔車輛維修、保養等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3配車使用人必須如實報銷過路費和油料費,不得虛報。

        2、每月的最后五日內,必須把車輛開回公司由辦公室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對里程數和車況登記備案,根據里程數審計油料費和過路費報銷情況,如出現明顯超支或虛報現象,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3、配車使用人必須愛護所配車輛,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維護及維修。如公司檢查出車況不佳等情況,配車使用人需將配車按流程送至維修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如有兩次檢查不合格,公司有權強制將車輛送修理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4、配車使用人車輛離開公司所在地區范圍之外必須通知公司辦公室,并在出發前檢查車況后方可出行,車輛外出期間如發生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知保險公司和公司辦公室,以便于及時處理,及時解決,凡在第一時間未通知保險公司而出現后果,所產生的費用一切由配車使用人自負。

        5、配車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損壞車輛GPS功能內外設施,如有發生,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6、配車使用人所使用車輛原則上是個人及所屬部門使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配車使用人必須遵守公司相關車輛管理規定及要求。

        7、配車使用人在接車前須認真檢查車況,并與公司相關人員共同填寫《車況交接表》。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配車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車輛時必須遵紀守法,嚴禁做損害公司形象或違法的行為,否則由配車使用人全權承擔責任及損失,并交相關部門處理。

        2、配車使用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有違法行為由配車使用人自負,罰款金額公司一律不報銷。

        3、配車使用人要嚴守交通法規,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后駕車,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車使用人自行承擔。

        4、配車使用人不得將車輛借給與公司無任何業務關系、無隸屬關系的其他人員或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除收回車輛外,若發生事故、違規、損毀、失竊等一切責任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5、配車使用人執行公司任務中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判決,公司根據裁定書鑒定事故責任輕重、主次與配車使用人劃分損失。

        6、配車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誤而負主要事故責任的,經保險公司所賠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7、配車使用人本身只負次要責任或連帶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所賠付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8、事故賠償資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車使用人承擔部份在工資中扣除。配車使用人違反交通規則,造成違章罰款,罰款費自理。

        9、未經批準,私自駕車外出,若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10、配車使用人發生交通事故潛逃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報公安機關輯辦。

        11、由于駕駛不慎造成的交通責任事故,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根據交警裁決的我方損失承擔情況,由當事人全額支付修理費。

      五、本規定在配車使用人簽字后,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存檔保管。

        車輛調配發生改變后本規定自行失效。以上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2

        1、目的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權責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4、內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 出車作業流程

        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 出車審批

        4.3.1 市區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 本地區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3 本地區以外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核準,由管理部派車。

        4.4 用車管理

        4.4.1 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4.4.2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憑管理部主管簽發的“出車單”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4.4.3 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管理部,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4.4.5 有駕駛執照的經理廠長級以上主管人員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管理部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完后應及時還。

        4.4.6 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管理部作適當及時調整。

        4.5 車輛保養

        4.5.1 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4.5.2 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廠內車棚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5.3 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4.6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4.6.1 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由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作業辦法》規定進行作業。

        4.6.2 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請購單”經總務審核,并報管理部核準后,必要時須經協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修車或添置各類用品,并錄入“維修保養記錄表”(附件六),事后開票附請購單經管理部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主管后,再進行維修。回廠后必須迅速補上相關手續。

        4.6.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6.4 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記過處分。

        4.6.5 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于駕駛人員將給予記過處分。

        4.7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規定

        4.7.1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規定

        4.7.1.1 下列人員如單獨駕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已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員。

        4.7.1.2 下列人員自行駕車必須由總經理批準,用時必須在駕車時由公司駕駛員陪同:新領取駕駛證且自行駕車行駛路程不到xx公里的.人員。

        4.7.1.3 已領取駕駛駕駛證且可以無需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名單,由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 本條(4.7.1)規定的人員的用車按4.2,4.3,4.4:用車管理規定執行。

        4.7.2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駕車時違章及事故處理。

        4.7.2.1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的違章(即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停車等)按本辦法

        4.6.5條規定處理。

        4.7.2.2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辦法

        4.6.4條規定處理。

        4.7.2.3 經批準自行駕車的人員在行駛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按本辦法4.6.6條規定處理。

        4.7.3 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駕車,含隨公司駕駛員出車途中要求公司駕駛員讓其自行駕車后,如發生違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駕車人員承擔一切責任,經駕駛員同意的,駕駛員承擔部分責任。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3

        一、總則

        (一)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與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與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她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與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3、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公司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系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4、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她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5、駕駛員要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說明。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車公營的管理,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使車輛運行有章可循,維護企業信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司所屬公營車隊及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調度紀律

        第三條各公營車隊應配備專(兼)職公營車輛調度員。應班駕駛員應提前30分鐘憑安檢合格證、駕駛員上崗證,經調度核實后發放牌證。

        第四條車輛在始發站不能正常應班的,駕駛員須及時報告,經車隊確認同意后,另行安排車輛頂班。

        第五條節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員的統一調度,

        第六條駕駛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停放。

        第七條完成當日行車任務后,應向公營車隊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三聯單、牌證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車輛的清潔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車輛。

        第三章運行規定

        第八條車輛必須按規定懸掛客運班線牌,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客運附加費繳訖證、運管費繳訖證、養路費繳訖證、行駛證以及其他各種證件,否則,被查處的罰款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班次營運,不得脫班、蹋班。

        第十條運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駁,確需繞道運行的,應及時向公營車隊匯報,車隊接到匯報后,應及時做好運力調整及班次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車輛接駁及費用結算:車輛在運行途中確因拋錨、路阻、肇事無法繼續運行時,除駕駛員必須就近電告應班站外,同時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接駁。

        1、共營線路車輛順路捎帶的,一律不實行結算。

        2、接駁手續的辦理:另派車接駁的,在接駁現場由被接駁司機寫出地點、時間、車號、載客情況便條、交接駁車司機帶回車隊填開接駁清單作為結算依據。共營線路車輛實行互相對駁的,由雙方司機在對方三聯單上簽注接駁地點和時間作為計算班次的依據。

        第十二條蹋壓班的處理:公營車隊從事快班工作全體人員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確保正班正點運行。

        凡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安排或無故蹋壓班的,按該班單邊全程80實載率予以賠償,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禁中途上客或裝運行包;嚴禁以車謀私;嚴禁工作人員的親屬、朋友無票或持無效票乘車;嚴禁內部員工無票乘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以節約燃油而降低服務質量。

        第四章牌證管理

        第十五條班線牌、進站(證)等牌證由公營車隊調度員負責日常保管、發放。

        第十六條當班駕駛員按規定的調度室報班時領取班線牌、進站卡(證)等牌證;向車隊申領車輛行駛證、規費繳訖證及加油專用本,當次(天)任務完成后或應及時交回,并實行簽字制度,無論是向調度室領取牌、證還是向車(分)隊領取的證件,在車輛運行時,駕駛員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七條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班車誤點、脫班、停班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并按該班次全額收入的80補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第二次扣罰20__元。若造成了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款,經查證屬實,按實際收入票價3-5倍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室的統一調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條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或私自改變運行線路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可視情予以解聘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未及時報告導致塌班的按塌班論處,或拒絕接駁的,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條營運牌、證遺失、被盜,責任人應無條件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另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批評的,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視情給予解聘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因車隊、車站及調度管理人員失職造成駕、乘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及處罰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處罰,由公司運輸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后進行處罰,罰款全額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公司,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5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物流公司車輛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6篇)6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控股集團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集團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集團辦公室管理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地下停車場指定車位,由辦公室分管主任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辦公室分管主任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集團領導、辦公室主任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集團領導、辦公室主任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持卡到加油站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遇特殊情況,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集團辦公室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辦公室分管主任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盡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集團辦公室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集團辦公室安排;董事長、總裁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董事長、總裁領導外出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集團辦公室報到,由集團辦公室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單位地下停車場指定車位;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集團辦公室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辦公室分管主任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并統一在每月駕駛員例會上公布,辦公室分管主任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辦公室主任。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條公司小車由行政部公室負責調度,以滿足公司接送客戶及公司各部負責人外出辦事需要。

        第二條小車的使用申請需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方有效。申請單須提前2小時報行政部,以利于同地點合并用車,否則不予派車。以下情況一般不得審批用小車:

        1、一般人員出差辦事;

        2、采購員外出采購;

        3、各類人員因私外出。

        第三條以下情況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期間,由行政部經理代簽):

        1、當本公司車輛調用不夠,需借車用時;

        2、長途用車(杭州、杭州地區以外);

        3、在不影響公用前提下,各類私人用車;

        4、公司試用合同工以上員工結婚用車;(每人1輛,半天內)

        5、公司員工喪事送花圈用車;

        6、公司員工傷、病、孕去醫院用車(原則上優先考慮用車)。

        第四條小車的簽發使用:

        1、小車出門一律憑小車出車單;

        2、小車單應為一式三聯,一聯為出門聯;二聯為結算聯(平時存司機處);三聯為行政部存檔務查聯。

        3、用車時間、里程必須控制在出車單允許范圍內,無故超出用車時間和范圍必須說明經過,視情況處理;

        4、公司嚴厲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用。

        第五條小車駕駛員的`考核:

        1、駕駛員須在上班后在小車內待命,遲到一次扣10-50元;

        2、在無出車任務的情況下,必須在車內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駕駛員在車單開出5分鐘以內需出車,延誤一次扣10-50元;

        4、嚴禁無單駕車出門,發現一次罰款50-200元;

        5、出車回來后須馬上與調度員取得聯系,以利安排用車,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車費用(過橋費、油費等)報支時應附上結算聯,由使用者簽字,以便憑結算聯復核費用,加強費用的控制;

        7、駕駛員要做好小車保養工作,故障須及時修復。因故障影響出車一次扣10-50元;

        第六條各類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正大門:上午8時至下午5時準許一切載貨用的機動車輛(包括貨用汽車、三卡、手扶拖拉機、鏟車等)和人力車的進出,但需填寫進出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一切人員進出。

        第七條經警人員有權對所有進出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于x有限公司。

        第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7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8

        后勤管理

        一是建立服務機制。發揮后勤隊伍服務運營的作用,為員工提供良好“衣、食、住、行”條件。

        二是建立溝通機制。采取每月召開協調會、設立意見箱等形式,聽取廣大員工的意見,及時發現、解決后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是建立培訓機制。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以崗位月培訓、員工自學等形式,有力促進了后勤員工隊伍整體素質水平的提高。

        四是建立競爭上崗機制。結合每年開展的業務比武活動,在司機、廚師等崗位中實行全面競爭上崗。

        五是建立制度化管理機制。明確崗位職責,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操作程序,使各崗位工作有章可循,日常管理規范化。

        車輛管理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車輛的使用,嚴格管理,堵塞漏洞,特制定××××××車輛使用及管理規定:

        一、××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日常使用應本著服務于領導,有利于工作的原則調度。

      二、車輛使用審批程序

        (一)總經理用車,可直接通知駕駛人員出車。

        (二)副總經理用車,可直接通知辦公室負責人,在保證總經理用車的前提下,由辦公室負責人合理安排并通知駕駛人員出車。

        (三)各部門用車,須填寫《派車單》,注明用車事由、時間、目的地等內容,經部門主管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駕駛員出車。

        (四)××車輛原則上不提供其他員工使用。

        三、駕駛人員須嚴格按照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通知或經審批的《派車單》內容出車,不得隨意接受其他人員指派的出車任務,如有違反以私自使用車輛論處。

        四、駕駛人員不按規定出車或私自使用車輛的,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并責令本人停駕1天,停駕期間工資待遇按曠工處理;

        五、車輛油費的核算按照《派車單》并結合實際出車情況執行,超額部分不予報銷。

        六、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對駕駛人員發給出車補貼2元/天,月底按本月實際出車天數兌現。

        八、駕駛人員完成出車任務后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予以保管,車輛不得外借他人,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九、本規定自200*年5月1日起執行。

        設備管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辦公設備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設備性能有效節約費用開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辦公設備包括為完成工作而購買的攝像機、照相機、便攜式計算機、移動硬盤、盤、手機等。

        第二章辦公設備的配備及管理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確需購買的辦公設備由當事人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單位領導審批后再購買所購辦公設備要經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備案。配備人員見附表

        第四條新購辦公設備采取公司與個人按照一定出資比例購買,在規定使用年限后歸個人所有。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一般情況是公司所有,個人使用。(見附表)

        第五條原購辦公設備由所在單位登記后統一在公司綜合工作部備案原則上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再重復購買,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后,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后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設備毀損、滅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負責。

        第七條在辦公設備規定使用年限期間,配備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調動的,公司范圍內調動辦公設備采取“機隨人走”,公司范圍外調動辦公設備上交公司,由公司返還其剩余年份的出資額。所交辦公設備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后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辦公設備的維修與保養由使用人負責,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年限費用遞增辦法包干使用據實列銷(見附表)

        第九條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按照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資比例。

        公司經理、書記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據實報銷。

        公司副職領導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

        公司部門負責人、項目領導班子成員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

        其他崗位人員的辦公設備購買費用按照基礎出資比例。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辦公設備由公司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戶發生的費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資比例辦理報銷。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綜合工作部負責解釋。

        公司物資采購與管理有關規定

        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為堵塞漏洞,減少失誤,開源節流,提高經濟效益,特就物資采購與管理業務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物資管理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根據需要統一計劃,采購,統一分配使用。

        二、部門因工作急需(計劃外要經總裁或常務副總裁批準)自行采購物品時,需事先經辦公室同意后才能購買,報銷時,需經辦公室簽字后方能報銷。

        三、采購業務的界定

        本制度所指采購為:使用經營項目屬于直接成本部分的資金進行的物品、勞務等商品的購買活動;使用屬于各種費用部分的資金進行的`較大額度的物品(包括固定資產、批量低質易耗物品等)、勞務等商品的購買活動。

        四、采購活動的前提和依據

        (一)合同

        ⒈采購合同主要包括:貨物、物品購置合同,各種勞務(服務)購買合同,印制合同,租憑合同,廣告發布合同(非媒體代理身份),委托制作合同,等。

        ⒉制定合同的原則:貨比三家原則、最佳性能價格比原則、經濟效益原則、成本核算原則、質量保證原則、安全履約原則等。

        ⒊具體項目的考察、談判、招議標、簽約、履約,在遵守上述基本原則的前提下,還須遵守專項規章制度和流程。

        (二)預算

        ⒈使用費用部分資金采購,必須按規定提前作出預算,預算獲批后,方可進行采購前期工作。

        ⒉不采用合同方式的采購,其原則和要求與合同采購相同。

        五、采購活動的審批程序

        ⒈在項目采購的考察、談判、招議標、簽約、履約等各階段,項目負責人均須向領導請示報告,部門領導須向公司領導書面報告進展情況。合同內容和草案須由項目負責人報部門領導核準后,請示公司主管領導審核。

        ⒉合同簽訂后方可履約。特殊情況必須報請公司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⒊履約過程中,項目負責人要始終認真監督、控制項目進展情況,預見可能出現的變故,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保證項目成功。

        ⒋采購活動結束后,項目負責人須寫出詳盡書面報告,包括采購活動全過程各階段情況和乙方有關情況,如:價格(各分項)、進度、質量、供應能力、聯系方法等。

        六、建全物資帳目,固定資產、長期保管品與資產經財務部核準入帳后報銷,保管人員每年清查核對一次,達到帳物相符。

        七、資料保存

        采購過程中生成的全部資料(包括報價單、乙方介紹、談判記錄、投招(議)標文件、合同、樣品、設計文件、施工文件、驗收單、保修單、說明書及其他資料等),務必隨時收集、保存,采購完成后整理成冊,交辦公室存檔。

        八、各級權限

        部門領導在項目合同和計劃預算的范圍內,負責所屬項目采購活動的執行和控制;項目經理在部門領導的管理下,負責所屬項目采購活動的執行和控制;所有項目采購活動的執行和控制逐項報公司主管領導終審批準執行。

        九、與其他制度的銜接

        本制度作為公司綜合經濟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環,與其他相關制度(如:計劃制度、財務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合同制度以及配套專項制度、規定等)緊密相聯,必須全面貫徹,統一執行。

        十、對于低值易耗品,購入后及時報辦公室入帳,發出時需領用人簽字,做到進出帳目清楚。

        十一、本制度的解釋權在公司辦公室。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9

        一、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二、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三、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四、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五、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0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包括北京公司車輛。

        3、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擇優選定兩家。

        4、行政人事部負責全部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成立車隊,車隊長由兼任。

        二、駕駛員職責

        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2、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3、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4、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5、負責車輛年檢。

        三、車隊長職責

        1、協助行政主管對公司全部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2、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3、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四、行政主管職責

        1、組織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2、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3、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門審批。

        五、維修與保養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準后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準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六、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1、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2、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并簽署意見;

        3、行政主管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4、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5、駕駛員持《車輛維修審批單》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6、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后,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并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7、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8、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車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9、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七、費用報銷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1)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準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2)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范圍的;

        4)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2、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行政主管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簽的《車輛維修審批單》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后,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3、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八、其它

        1、行車安全獎(全年無事故的)按1000元/年·車發放;

        2、車隊隊長崗位津貼(300元/月)。

        3、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1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后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準后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范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后,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并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干凈。

        10、停車區域嚴禁喧嘩、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后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采取貼條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布。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2

        為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現對公司內車輛停放作如下規定:

        一、機動車停放規定:

        1.公司車輛停放:

        1)公司車棚是為公司車輛停放而設,非公司車輛不得進入車棚停放。

        2)公司車輛不出車時應對號入座停入專用車位,做到停放整齊。

        2.員工車輛停放:

        1)員工車輛應服從管理和指揮。

        2)員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規定的流動停車區域;當流動停車區域車位已滿時員工車輛應靠生產車間旁的南北向通道兩側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

        3)員工車輛,在未經申請和總經理批準的情況下不得在車棚內的流動車位長期停放或停留過夜。

        4)停入車棚的.車輛應按車位整齊停放,不得壓線、過線、占用旁邊車位。

        5)車輛停放須鎖好門窗。現金、貴重物品及車內物品請自行保管。

        6)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存放車內,否則需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3.外來車輛停放:

        1)外來車輛在保安指揮下停入指定車位,無特殊情況和非經準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2)公司重要來賓車輛,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導停放。

        3)貨車等載重車輛,應停放在工作區域內,不得停放在與之無關的區域。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停放規定:

        1、員工車輛應整齊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車棚或摩托車棚內,不得隨意停放。無特殊情況和非經準許不得駛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2、外來車輛應在保安指揮下停放在指定區域。

        3、長期業務車輛進入公司后須停放在規定區域,不得隨意停放。非經準許不得進入辦公和生產區域。

        三、其他規定

        1、使用停車棚之人員應對車棚、場地設施的安全完好負責,如有損壞,當事人應負責賠償。

        2、所有停車人員應自覺遵守本規定,對違反規定、不聽從勸告者,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3、本規定從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3

        為積極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根據衛生部《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對全院醫師、護師、藥師進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相關知識培訓。內容包括《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及醫保、新農合補助藥品的實際應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藥物目錄的遴選、采購、配送工作。醫院臨床應用的基本藥物全部從吉林省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平臺采購,由市衛生局指定配送企業負責配送,并做好基本藥物的'入庫驗收、在庫養護。

        三、按照國家相關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嚴格執行藥物的零差率銷售制度。

        四、鼓勵臨床醫師優先合理使用基本藥物。截止到20xx年末,院內所有經營的藥品均為國家基本藥物和吉林省增補藥物品種。

        五、臨床藥師參與臨床藥物治療,發揮規范臨床用藥行為的作用,為藥物治療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和合理用藥督導小組要加強對醫院基本藥物臨床應用的監測與評價,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調處方和醫囑對基本藥物的應用進行點評。對使用比例不達標的科室和嚴重不合理用藥的醫師進行通報批評,并由業務院長對醫師和科主任進行誡勉談話。

        七、加強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各臨床醫師和藥房工作人員要對基本藥物在應用過程中產生的不良反應及時報告。要加強基本藥物進貨、驗收、儲存、調配等環節的監管,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保證基本藥物質量和用藥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是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有效途徑。全體醫務人員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確保目標任務的實現。

        (二)加強協調配合。要主動作為,自覺把各項配套措施及時落實到位,動態跟蹤制度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建立各環節配套銜接、有效運轉的合理機制,確保基本藥物制度取得實效,人民群眾得到實惠。

        (三)強化監督評估。各科室要按職責認真做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的培訓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工作。要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制度,加強信息收集匯總培訓指導,保證上報的監測評價數據科學準確。對在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違反政策規定的機構和人員,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強化政策宣傳。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類媒體和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藥物知識,轉變不合理用藥習慣,正確引導群眾合理用藥、科學用藥、安全用藥。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二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5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所屬公用車輛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職責: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申請用車須知:員工因公外出,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

        4、用車審批:

        (1)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界首范圍內辦公室調配派車→用車完畢后確保車輛完好并歸還給辦公室。

        (2)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填報《用車申請單》→離開界首地區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用車→用車完畢后確保車輛完好并歸還給辦公室→辦公室核實公差公里數和用油情況,并登記備案。

        5、司機職責:原則上司機由辦公室統一協調管理,公司無司機時,由用車部門自行協調解決駕車司機,嚴格按照用車管理程序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罰款自行承擔40%,發生事故按扣除保險后公司損失金額和駕駛員所負責任比例進行處罰:

        ①負全責罰60%;

        ②負主責罰40%;

        ③負同等責任罰30%;

        ④負次責10%。

        ⑤無責免于處罰,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車輛,保證車輛性能良好,整潔衛生,按照公司規定的地點停放。

        三、保險保養維修

        1、由辦公室確定公用車輛的保險和定點維修保養單位,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

        2、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車輛保養維修:

        車輛保養維修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總經理查驗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借款→進行定點保養維修→根據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財務審核結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辦公室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辦公室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辦公室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核對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駕駛人員隨身保管,防止丟失和損壞,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確實需要現金加油的,需報辦公室審批,按照財務審批程序進行核報。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進行:

        由駕駛人員提出充值申請→辦公室查驗核實并登記提報總經理審批→交財務部門執行充值→財務部每月匯總與辦公室核對→按財務審批程序申請核報。

        五、用油補貼

        1、補貼對象:經公司辦公室確認總經理同意,自帶車輛辦理公事的相關員。

        2、補貼發放:由個人每月25號-30號用加油發票報辦公室備案總經理審批后,按財務核報程序領取當月用油補貼(未經辦公室備案的`,不予報銷)。

        3、享受補貼的自帶車輛人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保證行駛安全,公司只發放用油補助,其他一切與車輛有關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實施,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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