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合作社需要機務人員時,必須通過考試錄用,考試成績好的優先安排,在崗位考試和培訓中,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安排上崗,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或開除機務隊伍,成績較好在合作社為前三名者,合作社要給予物資獎勵和榮譽證書。
二、合作社每年召開農機工人崗位技術練兵,每項獲前三名者,年工作量上浮1%做為獎勵。
三、合作社通過定期不定期下田間檢查、抽查,甲級車取標準代耕費;乙級車工作量下降5%,丙級車不準參加作業.
四、田間作業車組,機務統計要根據質量驗收單,對質量好,不誤農時的車組,經合作社質評組考評,給予總工作量2%獎勵車組。作業質量不合格車組,要給予總工作量0—-1 5%下浮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批、發布、使用、評審、修訂、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所有部門(車間)及崗位。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批準發布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3.2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組織每年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及執行情況、適用情況檢查、評估,編制評審(估)報告。
3.3辦公室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
3.4各部門、車間、班組及時宣貫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將本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傳達給相關方。
3.6各部門負責修訂意見的提出,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修訂后由總經理批準發布,并發放到相應的工作崗位。
4.0程序
4.1編制程序
4.1.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協同各辦公室門、車間進行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門、車間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2內容
4.2.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至少包括目的、職責、工作內容或程序、記錄等。
4.2.2安全操作規程內容應包括:
正常開、停設備操作程序;
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接觸化學品的危險性;
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風險分析、評估、控制內容。
4.2.3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
各部門編制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交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審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發布實施。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使用。
4.3.1批準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辦公室發放到相關的部門、崗位,各部門及各級人員應遵守、使用。
4.4評審。
4.4.1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辦公室、安全管理辦公室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4.4.2由安全主任記錄評審結論。
4.4.3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5修訂
4.5.1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根據評估、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績效評定結果;
其他相關事項。
4.5.2文件修訂形式。
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并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4.6宣傳培訓。
4.6.1安全管理辦公室及時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0關聯表單
5.1《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5.2《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安全培訓記錄表》
5.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考核試卷》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5《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檢查評估報告》
5.6《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7《文件發放記錄》
5.8《文件修訂計劃》
5.9《文件修訂記錄》
6.0附則
6.1本制度解釋權歸辦公室。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保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分公司、項目部,公司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企業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工種的班組安全教育和培訓。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應設指示牌。
4、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施工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正在施工的樓內、倉庫嚴禁住人。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對施工現場、庫房等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施工現場,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必要時請示公司安全部門。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施工現場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米。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消防設施及防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要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紀律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要有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置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9、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0、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極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賬,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5、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6、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7、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8、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示、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十一、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產生麻痹思想,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學時。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分公司、項目部結合本單位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工程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2、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3、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十三、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傭。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有有效的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十四、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新職工進入工地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
本知識,滅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個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并記錄存檔。
3、每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車間設備指定專人管理;
2、認真執行設備保養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做到設備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后檢查設備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4、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或帶缺陷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或改造;
5、嚴格設備事故報告制度,出現故障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停止操作;
6、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設備空車運轉;
7、設備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車間安全生產獎罰規定、車間安全生產方案、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間安全生產通則、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總結、服裝企業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技術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制造公司加工車間安全管理制度等。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避免造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采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一、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二、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車間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紅沖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準并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ˇ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準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廠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干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煙、聊天、嬉向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后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煙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ˇ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臺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ˇ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后要將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并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ˇ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作業規定,不論適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后,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并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并簽字后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檢測等工具。對閑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并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ˇ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志,不能混料。車間主任、檢驗員、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后)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設備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并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后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衛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并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車間主任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并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六、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制成冊,統一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準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需負責管理安全工作,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方案、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方案、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討論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與。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討論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詳細方案(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方案的布置、落實)。
3.2.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閱歷。
3.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方案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討論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愛護工作。
3.5討論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納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方案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二十七條 “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核的,考核機關不予考核,并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原考核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第二十八條 “安管人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未按規定如實將考核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二)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 “安管人員”未按規定辦理的'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的,責令建筑施工企業停業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 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 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不予核發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1、協助礦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支持安監部門搞好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貫徹落實。
3、堅持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堅持做到“五同時”,合理布局生產系統。
4、負責搞好礦井質量標準化建設,并督促落實標準化工作。
5、負責指導和審查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現場檢查落實情況。
6、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7、負責抓好“頂板、一通三防、機運”三個競賽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8、組織正規循環作業,實現均衡生產,安全生產。對采區布置、采掘接替,開采情況清楚。
9、礦井發生較大安全事故,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礦長指揮搶救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石料廠下屬廠礦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所屬廠礦領導擔任,班組設立不脫產的安全員。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部門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
3、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二、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
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生產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三、生產管理人員在設計、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及其它技術文件時,應有保證的安全措施。
四、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五、石料廠安全專職管理人員的'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法規、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通知有關單位、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程度進行檢查監督;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設計和工程驗收的及試運行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進行;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保護用品計劃,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及時上傳下達,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六、各生產部門專職安全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行勞動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七、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八、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要及時上報領導,并及時排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安全設施禁止亂動和拆除,違者處以50—500元罰款,并賠償所有損失。 10.團結工友,關心他人,嚴禁打架、斗毆。否則見一起打架、斗毆事件罰班組20xx元;造成傷害他人的責任有班組長和當事責任人承擔,并與肇事者解除合同,將其開除出施工隊伍,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機具、不聽整改指令的,處以50-100元的罰款。違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組和本人負全部責任。
12.職工安全罰款次數和金額累計最多的班組,班組長將受到管理不力處罰,罰款為500—10000元。
13.班組長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每月發放工資要對班前記錄檢查后簽發。
14.檢查人員對違章人員的違章行為,采取現場拍照取證,按項目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開具罰款通知單,交財務科實施,在當月施工隊進度款或勞務費中扣除。
15.對在項目工程施工全過程中,遵章守法表現突出,且沒有被處罰過或是被處罰次數和金額較少的班組和個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項目部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工程質量管理獎罰條例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企業以質量取勝”。為了搞好工程質量,使工程順利完工,特制定以下管理處罰條例。
一.工程技術負責人,質量員應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質量交底。未經交底致使班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將追究有關人的責任;班組長接到交底,應及時按交底內容向每位職工進行崗前教育,并做好記錄。
二.每位職工操作必須嚴肅認真,細致負責,嚴格按廣東省質量驗收規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質量員、施工員進行檢測驗收,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現象按以下條例進行罰款。
1.砼澆搗需指定專人澆搗,出現蜂窩麻面和漏振現象,每出現一處處以10-500元罰款,嚴重造成返工者,浪費材料由班組或個人承擔,每層不出現蜂窩麻面和漏振現象獎勵10-500元。
2.有炸模現象由木工班負責鑿平,每出現一處罰款20-500元,炸模嚴重而造成砼浪費,浪費的材料由班組支付人工費和材料費,截面尺寸不符合標準罰款5元/處。
3.鋼筋取料加工出現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費罰款200元;鋼筋保護層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綁扎接頭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綁扎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15元,焊接接頭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15元,彎起點偏移要求每處罰款5元,網眼尺寸箍筋大小、間距不合要求罰款每處10元。
4.砌磚工程出現同縫、瞎縫現象每處罰款5元,漏放拉接筋罰每處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5元,墻面砂灰光潔,砌磚濕度達規范指標。落地灰清掃不干凈,否則見一例罰20元,量大加罰。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規范要求罰款5元/處,樓地面找平層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處,空鼓10元/處,陰陽角要垂直,踢腳線平直,砂漿當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損失自負。
6.每天檢查合格率應達到90%以上,達不到90%者,對班組長進行處罰。
7.各班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漿,水泥混合砂漿嚴禁隔夜拌和使用,如發現一次罰100元。
三.質量員要求返工重做的項目,班組必須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費和工期延誤,一切費用由班組或個人承擔。
四.罰款處理由質量員現場拍照取證開具罰單,交財務科實施,從班組當月進度款或勞務費中扣除。
五.對在項目各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質量被評定的'優良的班組和表現突出的個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項目部將給予一定的工程質量專項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1、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職責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管理部門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培訓
6.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6.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6.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評審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總及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4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通過多年橋梁加固施工,我公司認為安全施工是企業的生命線,是企業最大的效益,任何與安全相違背的行為都將把企業推到死亡的邊緣。所以樹立安全施工是項目部員工的共識,人人講安全,安全為人人,已深入到每個管理人員和工作的人心,并且深深落實在行動上,所以在該項投標工程中,我們認為抓好安全施工,是對業主、總公司、員工最大的負責。
一、 安全生產施工組織機構措施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莫輕文擔任組長,項目總工為副組長,組員由技術、安全、材料、綜合等部門主管組成,對本項目施工作業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各管理施工員同時兼任安全員,對所作業的工種進行隨時地的安全落實,各施工班組由班組長擔任安全小組組長,隨時對工作進行安全培訓,隨時強調安全措施的落實,上下聯動,形成嚴密的安全管理網絡。
二、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措施及技術措施
1、施工現場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盜、防爆、防雷電等安全規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現場的生產、辦公、生活用房、倉庫、材料堆放場等均按批準的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布置。
2、現場生產設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網點,消防器材須有專人管理不得亂拿動,組成一個3人的消防隊,所在人員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現場道路堅實、平整、暢通,危險地點懸掛按照gb298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標志》規定的標牌,施工現場設置大幅安全宣傳標語。
4、各類房屋、庫棚、材場等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合規定。現場的易燃雜物須隨時消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或其近旁堆放。
5、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6、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按規定配帶好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針對各工種的特點按時配發勞保用品。
三、重要環節、關鍵工序安全技術保證措施及方案
1 、樹立“安全第一”、“違章就是犯罪”的安全指導思想。
通過開展“安全文明施工勞動競賽”活動、定期舉辦安全技術培訓班、由安監室每周出一期《安全質量周報》、定期開展施工安全大檢查等諸多有效手段,提高全員“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識。
2 、簽訂配合安全協議工程開工前必須與業主方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3、施工地點附近作好安全防護。
4、按工作性質配置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5、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將安全放在主要位置。
6、爭創“安全標準工地”目標。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執行安全獎懲辦法。
7、責任安全風險抵押。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都必須參加施工責任安全風險抵押,未出任何行車事故者可得同等金額的獎勵,否則,沒收押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者,進行行政處罰。
8、安全勞動競賽。積極開展“安全文明施工勞動競賽”活動,每月評比一次,優勝者可得一定金額的獎金和流動紅旗。
四、 安全防護措施
1、從事電力施工、腳手架搭設等特種作業人員,各種機械的操作人員及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專業培訓和考試并取得合格證后,方能獨立操作。
2、施工現場設立安全標志。危險地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
3、施工用電的線路及設備,嚴格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安裝設置,并安裝漏電保護器,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規定。
4、嚴禁將電線路搭靠或固定在機械、欄桿、鋼筋、管子、扒釘等金屬件上。電線路的架設高度,與建筑物的距離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時,必須符合現行的《電力設計規范》中的規定。
5、現場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工作服、安全服、安全帽、安全繩、安全帶,隨時對人身安全進行必要的防護措施,并進行天天檢查,防危杜漸。
五、事故處理措施
1、當工地發生小的安全事故時,要及時派送車輛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進行救治,并報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核實。
2、當工地發生大的安全事故時,應立刻停止各工地施工,進行全力的現場搶救,并同時報公安、消防、安檢、業主、監理等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指揮,調動各種資源,最大限度的搶救現場傷員,同時保護現場,進行責任劃分。
3、當工地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時,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立刻停下手頭工作,調動各種資料趕赴突發現場,不管責任是誰,全力以赴進行搶救,同時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防止類似的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六、交通安全組織方案及保證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
2 、施工作業前準備
安全教育:我公司項目部設立專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員,在施工前主要進行如下幾方面的安全教育:
a)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安全作業規程;
b)大修、安全作業責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辦法;
c)安全作業的方案,安全作業的常識;
d)安全隱患及事故案例分析;
e)事故應急措施和自救知識
新進場的設備和人員也要根據作業的特點和人員的實業情況,在進場前做好工前安全教育和檢查。決不能因為工期緊張,環境特殊,省略工前安全教育這個環節。
3、施工管制區域內的安全管理
a) 責任人與人員管理
為達到責任明確的目的,每處作業現場均要指定安全作業責任人。從交通管制區域開始直到作業結束,責任人對安全作業負全責。
b) 設施看護
工程作業要時刻注意現場交通管制設施的完好性,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在作業現場要安排好設施看護員,要保證設施、標志清潔易于辨認,并始終處于正確工作狀態。
c) 夜間值守
對夜間交通管制區域安全設施應滿足夜間安全設施布置的要求,沒有作業時要留有不少于2人的值守人員,相互照應,看管現場、設備,并對進行的設施進行看護。值守人員要了解安全規程,要求能夠操作和簡單的維護警示燈光設備,保證交通安全設施整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求及時報告,發生事故及時報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施工現場與高空作業
1、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違者責令離開施工現場,并每次罰款30元,工班長每次50元。
2、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罰款30元。
3、嚴禁穿硬底易滑鞋從事架上作業,違者罰款30元。
4、嚴禁打架、斗毆,違者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
5、嚴禁高空作業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6、嚴禁酒后高空作業,違者罰款100元并停止作業。
7、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罰款30元。
8、嚴禁上料盤,自主升降平臺乘人,違者每次罰機械操作人員50元,搭乘人員30元。
9、嚴禁擅自拆取施工現場建筑設施及機械設備零部件,違者罰款100元,嚴重者按偷盜論處。
10、嚴禁擅自拆拿安全網上繩索,違者罰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11、現場不聽從安檢人員指正,違者罰款30元。
12、扣壓、拒收或拖延執行“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罰當事人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13、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罰施工單位有關領導100元,罰施工單位300元。
二、施工機械
1、施工中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準許上崗,罰款50元,違章指揮者,罰款100元。
2、所有機械必須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安全操作牌,未實行“三定”的機械不得使用,違者罰操作人員50元,罰主管領導100元。
3、嚴禁非操作人員動用機械,違者罰款100元,罰施工單位200元。
4、手執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罰款30元。
5、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違者每次罰駕駛者200元。
6、非載人機動車輛,嚴禁載人,違者每次罰駕駛者100元,罰搭乘人員50元。
7、嚴禁酒后操作機械設備及駕駛各種車輛,違者罰款100元。如不接受處罰,取消當事人在本施工場地中操作駕駛資格。
三、施工用電
1、一切電照設備要有合格的'保護接零,嚴禁一線一地供電,違者罰責任電工50元,非電工操作罰款100元。
2、電動機械必須裝設觸電保護器,違者每臺件罰責任電工30元,罰施工單位100元。
3、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違者罰款30元。
4、電路走線嚴格執行操作規定,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檢查提出不改者,罰款50元。
5、嚴禁電工單獨帶電作業,違者罰當事人30元,罰指派人100元。
6、嚴禁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違者罰責任人30元。
7、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必須架空2m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者罰責任人50元,罰違章指揮者100元。
8、偷拿施工現場及生活區電氣設備等,按價格的10倍罰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現場各類材料庫必須配備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按價格的10倍罰款。
2、配備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換防火材料,檢查是否失效,違者罰當事人每件30元,施工單位100元。
3、氧氣瓶、乙炔瓶,作業點三方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如因場地狹小必須設隔離墻板,作業完畢后必須收庫或放置遠離人員的地方,違者罰款50元,施工單位100元。
4、嚴格執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發放細則,違者罰款100元。
5、爆破工應嚴格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及爆破程序進行爆破工作,違者罰款200元,罰施工單位500元。
6、罰款實行連帶責任,在執行民工違章違規處罰時,民工隊負責人同時處以相同份額的罰款,施工員違章違規處罰時,工區長同時執行連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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