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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01 12:31:19 制度 我要投稿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作社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薦】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令第2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已于XX年3月1日經部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教育學院學生會干部量化管理條例

        1、無故不參加會議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或找人替會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院相關領導、分管輔導員予以談話,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

        財務監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強化財務監督,規范經費收支行為,增強經費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機關各項經費實行統一預算管理,本著量入為出、力求節約,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則,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方案。

        中學工會工作制度

        一、在上級工會和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圍繞學校的工作大局,積極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二、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工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認真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

        休假制度

        1、員工每周帶薪休假一天:公司總部:每周六、周日串休各銷售部:依照實際工作情況每周安排串休一天(銷售部門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2、調整:根據公司需要,有活動及相關變動時,員工有義務更改休息時間,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

        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參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感染性廢...

        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若干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行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我市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2

       一、合作社機構設置

        合作社除《章程》設置社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外,還在理事會下設辦公室、財會科、技術信息科。

        二、合作社運作機制

        (一)本社實行理事會會議制度。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礎上,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對所議事項作出決策。

        (二)理事會除履行《章程》規定職責外,對下列事項作出決策:

        1、合作社工作和產業發展規劃;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請人員勞動報酬標準;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三)理事會公章由理事長負責保管,以理事會名義形成的、文件等文書資料,應加蓋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員除履行理事會《章程》規定的職責外,實施崗位目標管理。

        (五)監事會除履行理事會《章程》規定的職責外,應對理事會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及理事會決策執行情況等實施監督。

        (六)理事會實行“權、責、利”相統一的目標管理責任制。目標責任制由理事會按年制定并負責考核,對違反《章程》、內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標任務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標制度規定的標準承擔經濟責任;對工作業績佳、完成目標任務好的,按制度及目標制度規定的標準給予經濟獎勵。

        三、財務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縣洋溪鎮順生中藥材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四、人員聘用制度

        會計、出納、技術員的聘用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查同意后,由理事長聘用,實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員在理事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五、所聘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會計員職責

        1、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按規定使用印章;

        2、負責按《會計法》和國家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財務核算,并確保其真實和完整;

        3、負責編制合作社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狀況說明書和利潤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會計信息,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4、負責保存、管理財務檔案,并確保財務檔案的安全和完整;

        5、負責定期核查帳表及財務明細,盤查合作社物資、貨幣資金等,確保帳款、帳實、帳據、帳帳和帳表“五相符”;

        6、按《會計法》及合作社規章制度的規定,對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財務檔案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7、對不按規定使用合作社《財務專用章》而造成的損失,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出納員職責

        1、負責協會財務收支、款項的劃轉和存取;

        2、負責建立、登記現金、存款日記帳;

        3、定期核對現金、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確保“帳款”相符;

        4、負責保管、使用合作社現金、存款支票,管理合作社有價證券,確保其真實、安全和完整;

        5、負責審核合作社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對不合法規的財務收支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工作人員職責

        1、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管理及中藥材營銷;

        2、技術信息科負責技術指導、技術推廣、技術培訓和相關自信傳達等。

        六、合作社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

        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具備良好的素質、加強學習、堅持學習制度,做到學有所長、學有所得,創建學習型機關。

        1、實行每個星期一學習的制度。安排政治和業務學習,并匯報各自一個星期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星期工作打算,對各工作進行周調度;

        2、每月30日為月例會日,主要是對當月工作進行小結,提出下一月工作計劃。

        (二)、考勤制度

        1、本合作社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出差、下鄉、請假人員均由辦公室負責人在《考勤表》上注明;

        2、上下班簽到時間為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15分鐘內(即每天上班后15分鐘內和下班前15分鐘內),在規定時間內未簽到的,視為曠工;

        3、簽到結束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及時收回考勤表,并將《考勤表》存放好,每月公布一次;

        4、嚴禁簽到后從事工作之外的家務和娛樂活動等;

        5、工作人員臨時外出辦事,應向單位領導或辦公室說明去向,一時不能按時簽到的要向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6、每月曠工三次扣除全勤費,一年內曠工十次扣除全年考勤費。

        (三)、請假制度

        1、請假半天以上者,均要履行請假手續,并填寫書面請假條,報領導批準;

        2、請假者必須在準假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者或超假者,均按曠工處理;

        3、假條統一由辦公室保管,并由辦公室按制度進行管理,請假必須履行銷假手續,假滿的第二天即應銷假,未銷假的一律視為超假。因特殊情況超假的,應及時向單位主要領導報告理由,經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

        (四)、值班制度

        1、值班分工作日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實行8小時制。工作日值班人員必須提前到崗,負責做好每日的小掃和人員簽到,保證8:15前燒好開水,打掃好衛生;

        2、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

        3、值班人員要認真接好電話,承接上級部門的指示,通知等,做好值班記錄,有重要或緊要事情,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意見妥善處理。值班人員在值班時一律不能關手機。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因違反紀律造成的影響和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合作社社員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對象。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本社社員。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財務人員要做好財物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財務核算結束后,向理事會提交盈余分配。

        三、盈余分配順序和辦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積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若累計有虧損,首先彌補虧損,抵虧后的公積金余額再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2.向社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可按照出資額比例進行分配,也可按交易量(額)向社員返還。

        四、審批程序。理事會接到合作社財務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組織召開有監事會成員、管理人員、社員代表參加的理事擴大會,聽取意見,進一步完善方案,經理事會審核后,提請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登記造冊。財務部及時按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盈余分配方案,登記造冊,及時發放到社員手中。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養殖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提高養殖效益和經濟效益,保障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是指由養殖業務有一定經驗和技能的自然人組成的合作社。

        第三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合作社成員的優勢,共同開展養殖業務,實現資源共享、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第四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堅持與國家法律法規相協調,并遵循市場經濟原則,依法經營,誠信守法。

        第五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重視會員的意見和決策,尊重合作社成員的平等權益。

        第六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管理人員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維護合作社的利益和成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和成員資格

        第七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可以選擇有限責任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伙企業等形式。

        第八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成員資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具備養殖業務的經驗和技能;

        2. 自愿加入合作社,并認同合作社的宗旨和理念;

        3. 守法經營,具備良好的信譽;

        4.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5. 具備合作社經營所需的資金和資源。

        第九條 加入養殖專業合作社的成員需要向合作社提出申請,并填寫詳細的個人信息和養殖業務經驗。

        第十條 合作社對于加入成員的審核應當進行全面、公正、公開的評估,認真保護合作社和成員的利益。

        第三章 合作社的權益和義務

        第十一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成員享有以下權益:

        1. 有平等參與合作社管理和決策的權利;

        2. 有平等分享合作社經營所得的'權利;

        3. 有對合作社的監督和投訴的權利;

        4. 有接受和提供合作社技術培訓的權利;

        5. 有充分了解合作社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6. 有參與合作社分紅和納稅的權利;

        7. 有平等享受合作社服務的權利。

        第十二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成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 必須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 必須按照合作社的規定認真開展養殖業務;

        3. 必須按時繳納合作社的會費并參與合作社經營所需的資金投入;

        4. 必須保護合作社的利益,共同承擔合作社的風險和責任;

        5. 必須支持和配合合作社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6. 必須遵守養殖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經營合法、安全。

        第四章 合作社的經營管理

        第十三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根據市場需求和成員的實際情況,確定合作社經營的養殖品種、規模和區域。

        第十四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和完善養殖環境和設施,確保養殖的安全和高效。

        第十五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和完善養殖技術和管理體系,提升養殖的技術水平和經營效益。

        第十六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養殖計劃,合理安排養殖資金和資源的使用。

        第十七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經營收支的合理和透明。

        第十八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及時準確地向成員提供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的信息。

        第十九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與相關部門和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推動養殖業的發展。

        第五章 合作社的分紅和退出

        第二十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經營收益的分配應當根據成員的投入和貢獻進行合理分配。

        第二十一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分紅可以以現金形式或者以股權形式進行。

        第二十二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成員有權根據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在合適的時機退出合作社。

        第六章 合作社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成立監事會或者監事小組,對合作社的經營和管理進行監督。

        第二十四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有權參加監事會或者監事小組的選舉和議事,監督合作社的運營。

        第二十五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應當接受合作社聯合社或者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章程的修改應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七條 養殖專業合作社的解散應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規定進行,并及時通知合作社成員。

        第二十八條 合作社的爭議解決應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規定進行,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養殖專業合作社所有。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4

        農業合作社管理制度是規范農業合作社運營和管理的重要文件,旨在確保合作社的高效運作,保障成員權益,促進農業發展。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合作社組織架構與職責

        2.成員入社、退社及權利義務

        3.資金管理與財務制度

        4.生產經營決策機制

        5.收益分配與風險控制

        6.內部監督與外部審計

        7.糾紛解決機制

        內容概述:

        1.組織架構:明確理事長、監事會、經理層等職務的設置與職責,確保職責分明,提高工作效率。

        2.成員管理:規定成員加入與退出的程序,明確成員的`權利(如參與決策、獲取收益等)和義務(如遵守章程、履行出資責任等)。

        3.財務制度:設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資金籌集、使用、審計等,保證資金安全透明。

        4.生產經營:建立科學的生產經營決策流程,鼓勵集體智慧,降低經營風險。

        5.收益分配:根據合作社盈余情況,制定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激勵成員積極性。

        6.監督機制:設立內部監督機構,定期進行財務檢查,同時接受外部審計,確保合規運營。

        7.糾紛處理:設定糾紛解決途徑,如調解、仲裁或訴訟,保障成員權益不受侵害。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要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堅持自主經營、自我服務、民主管理辦社方針,真實、完整提供會計信息,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營效益,增加社員收入。

        第三條 合作社填制會計憑證、登計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合作社會計核算辦法參照《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經濟組織,依法獨立享有經濟、社會活動的自主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侵占、平調、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財產。

        第六條 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和會計報表。

        第二章 資產管理

        第七條 合作社的資產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八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第九條 合作社在銀行開設現金結算戶應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備用的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

        第十條 合作社建立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準確及時反映現金的收付、提存和結余情況,做到賬款相符。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條 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三條 合作社建立固定資產登記、保管和使用制度,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及增減變動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第十四條 合作社接受捐贈、補助的資產列入資本公積金。

        第十五條 合作社固定資產需要處置時,原值在1萬元以下由理事會決定,1萬元(含1萬元)以上由社員大會審議決定。

        第十六條 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

        第三章 財會人員

        第十七條 合作社按照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原則,配置專職會計員、出納員和財產物資保管員,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

        第十八條 合作社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采用借貸記帳法。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至1 2月3 1日止。

        第十九條 財務負責人具體領導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負責制訂各項內部財務制度、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支出的限額審批。

        第二十條 會計員負責按規定設置賬簿,開設賬戶,實行總分類和明細核算。正確運用會計科目,真實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做好參謀作用,并依法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一條 出納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做到序時登記,日清月結;不得“白條”抵庫現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現金,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條 財產物資保管員負責合作社固定資產日常核算,根據會計憑證登記固定資產帳卡,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條 合作社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編制交接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后存檔。在未辦清交接手續以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第四章 財務收支

        第二十四條 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依法取得營業收入時,要手續完備,使用統一的收款憑證和必要的內部憑證,并及時入帳。

        第二十五條 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需要支付費用時,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六條 合作社財務支出執行“一支筆審批”原則,實行分檔逐級審核,限額授權,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性開支。金額在20xx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八條 非生產經營性開支。凡金額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九條 合作社財務支出按下列程序進行:

        1、經辦人出具合法的開支原始憑證,并注明事由、時間、經辦人和證明人姓名。

        2、出納員和會計員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規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財務負責人根據審批權限負責審批。超出審批權限的,應簽署審查意見后,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或社員代表會議通過。

        4、對不規范且金額大于300元的支出原始憑證,必須到稅務部審核辦理補稅手續,

        方可審批、支付。

        第五章 民主理財

        第三十條 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社員對合作社財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第三十一條 合作社年初財務收支計劃和重大財務事項必須通過社員會議的形式,征得社員同意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二條 合作社社員對財務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權利:

        (一)有權對所公布的財務帳目提出質疑;

        (二)有權委托監事會查閱審核有關財務帳目;

        (三)有權要求有關當事人對有關問題進行解釋或解答;

        (四)有權逐級反映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監督權:

        (一)有權對財務收支情況檢查和監督;

        (二)有權代表社員查閱審核有關帳目,反映有關財務問題;

        (三)有權對財務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四)有權向上一級部門反映有關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第六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四條 利潤,是指合作社在一個會計年度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金的凈額。

        (三)凈利潤,是指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后的余額。

        第三十五條 合作社按月計算利潤。

        第三十六條 合作社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二)剩余部分:

        (1)60%按成員及有關方面與本社產品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2)其余40%按社員投資股和身份股及量化后的公積金份額和其它屬于量化給社員的份額分紅。

        第三十七條 合作社聘用職員計劃及其工資標準,需經理事會批準,所付工資計入服務成本。

        第三十八條 對社員和職員的物質獎勵,其金額計入服務成本。

        第三十九條 合作社如有虧損,以公積金、股金依次彌補;因補彌虧損所減小的資金,社員大會應酌情規定恢復補充的辦法和期限。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合作社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合作社章程通過之日起實施。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6

        一、統一制定生產計劃。合作社根據市場需求和本社生產實際,統一制訂年度生產計劃和階段生產計劃,由社員按生產計劃落實生產,可與合作社簽訂生產合同。

        二、統一供應農資。合作社根據生產需要和技術要求,統一組織為成員采購、供應所需生產資料和設備。實行規模采購,努力減少成員的生產成本。合作社統一采購供應的農資必須保證質量,符合本社生產和質量安全技術標準。因采購農資質量問題造成的成員生產損失,采購人員負有責任。

        三、統一技術標準。合作社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統一組織制訂、實施生產技術規程,按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逐步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檢測監督等制度。

        四、統一產品認證。合作社積極按照相關規定,統一申報認證認定無公害基地、無公害農產品、有機產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標等,提升產品品牌和檔次。

        五、統一指導服務。合作社實行生產管理人員分區域、分產業、分產品負責制,統一對成員進行產前、產中、產后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合作社對管理人員的報酬或補助按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發放。因指導服務不到位,造成損失的由負責人負責賠償。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7

        農合社的發展受到了財務管理不夠完善的制約,在具體的發展過程中要模仿企業發展的形式,加強農合社內外監控,這樣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本文分析了農民合作社內外監控體系的構建方式,并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建議。

        一、農民合作社內外監控體系的構建

        (一)內部監控體系的構建

        1、設立財務管理機構

        農合社內部要設立完備的財務管理機構,有些農合社建立之初財務系統設置不夠全面,只有一名會計、一名出納,這樣的設置是不合理的,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除了要有會計、出納的崗位職務之外,還要設立保管崗位,而且三項崗位職務不可以兼職,要確保互相牽制。有些農合社在建立初期,規模特別小,很多業務內容也沒有有效地開展起來,這時候也可以聘請外部代賬機構代為理財管理,切記不可因為規模小就設立單人崗位。設立財務管理機構是農合社財務管理的第一步,也是農合社組織者重視財務管理的意識體系,只有重視財務管理和監控才能確保農合社的可持續發展。

        2、健全財務內控制度

        農合社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建立必須完善,首先,要規范會計行為。制定柜員分工一覽表,使每位會計出納人員在較短時間完成從復核制向柜員制角色的轉換,熟練掌握操作規程,按規章程序辦理每項業務。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堅持事后監督和考核制度。

        其次,要加強財務經濟活動各項制度建設完善制度內容。農合社的.經濟活動包括銷售、采購等內容,對于這些經濟活動都要制定量化具體指標,財務工作人員要根據量化的指標來進行工作,檢查采購的項目和款項,特別是要根據量化指標對應收賬款和固定資產進行控制。

        另外,要設立財務預算機制。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3、增強民主理財意識

        制度與組織機構建立之后,農合社的財務監管體系的構建要重視對全面民主理財意識的提升。

        首先,要做好宣傳工作,農合社的管理組織機構要定期對農合社的管理人員進行民主理財意識的宣傳,宣傳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的目的、意義、方法、步驟程序和要求,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增強群眾民主管理意識,為深化財務公開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堅實的群眾基礎。

        其次,農合社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選舉成立,其職責內容包括:代表村民對村中重大經濟業務的全過程進行專項監督。比如:農村集體基建工程建設,理財小組必須遵守事前的立項決策監督,事中的項目招投標及工程驗收監督,事后的決策支出審查監督。對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帳目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實。財務公開的內容要經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審核認可,同時要有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民主理財小組負責人和主管會計簽字。

        (二)外部監控體系的構建

        1、農經部門指導

        農經部門負責各鄉鎮農村財務管理、監督農村財務制度實施、農村財務會計管理、農村財務審計管理農村財務公開制度實施、農村財務會計隊伍管理、農村財務電算化實施工作。而針對具體的財務指導管理多數是針對村級組織進行的,對于農合社這樣的新型組織要加強財務監控指導:

        首先,要督促農合社盡快完成財務活動,包括會計活動、財務預算和財務報表監督體制等,對于無法獨立完成的農合社要派遣相關的財務人員輔助其形成體系化的財務行為模式。

        其次,負責宣傳貫徹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監督鄉統籌、村提留和勞務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會同法制部門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文件;指導編制、審批農民負擔預決算方案,會同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審批涉及農民的集資、收費項目。

        2、財政部門監督

        現在很多農村合作社還存在治理機構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政策措施和監管等問題。有的合作社被大戶和個人控制,在經營上有可能資金應用不規范,把資金拿出去用到自己的企業里,去搞大項目,部分合作社跑路就是這種原因導致的。要解決這些問題,財政部門對于農合社的監督要從以下幾方面來完成:

        首先,財政部門要定期對農合社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管理,監控財務報表的狀況,對農合社的經營狀態有初步的了解。

        其次,財政部門要聯合外部審計組織對農合社的財務管理進行全面的審計控制,這樣避免農合社出現資金非法轉移的狀況。

        另外,政府部門要針對農合社這個新興組織設立相關的監督組織,發展上一方面需要將項目申報給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一方面要對接投資商和項目再保險,另一方面則要協調社員土地流轉,這樣便于管理和有針對性的監督控制。

        二、內外監督體系下可持續發展戰略

        (一)注重投資

        在內部財務控制和外部財務監督的管理之下,農合社要更好地完成投資活動,確保農民的利益在加入農合社后能夠實現最大化。

        首先,在投資方面要在國家積極鼓勵和引導的金融背景下,進行有效的長期投資合作活動,例如:與當地的旅游組織、銀行企業合作,這樣就能夠將農合社種植的相關花卉種植等項目引入休閑觀光農民專業合作社。

        其次,可以進行小額投資,為了避免風險農合社開展一些小額投資活動,項目雖然小但是能夠在短期內為農合社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確保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為農合社的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二)盈余分配

        農合社要長期發展下去就必須要做好盈余分配,盈余分配可以按出資比例量化,也可按成員與該社業務交易量比例量化,也可兩者共同比例量化,合作社選用何種量化方式量化,一般在合作社章程中應當載明。具體的比例分配可以采用表格的形式表現,表格的內容包括: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提取盈余公積、盈余返還、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等內容。

        綜上所述,在內外監督體系下農合社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做好有效投資,實現有效的盈余分配,獲取農戶的信任,為遠期發展奠定基礎,并逐步形成體系化制度化的發展模式。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8

        農機合作社管理制度旨在規范農業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提升農業生產效率,保障合作社成員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內容概述:

        1.合作社組織架構與職責

        2.農機設備購置與分配

        3.農機使用與保養規定

        4.安全操作規程

        5.事故處理與責任追究

        6.培訓與技能提升

        7.維修與配件管理

        8.財務與審計制度

        9.農機服務與績效評估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9

        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規定,規范運營。規范運營可以從登記注冊,辦公室布局,社員管理,決策規范,業務規范,榮譽添加等幾個方面努力改進,目標是按照示范社的要求規范發展。

        (一)登記注冊

        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是合作社規范運營的第一步。合作社首先要取得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三個法定注冊登記證件。一般是到工商局取得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局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局和地稅局取得稅務登記證。

        (二)辦公室布局

        辦公室的'布局一方面是政府檢查的重點,另一方面也是發展社員的門面。規范的合作社布局一般包括室內和室外兩部分。室外部分:門頭上要懸掛合作社全稱橫排,大門兩側門框邊上掛合作社牌子、分站牌子等其他牌子,門上一般要貼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字樣,窗上要貼合作社的口號和服務,比如“服務三農”“民主管理”“造福社員”等。室內部分主要是在營業窗口設計上,要避免裝修成銀行的樣子,不要有大的封閉玻璃墻。一般要體現親民性。在墻上要掛上合作社章程、各項管理制度、中央的政策文件節選、合作社宗旨和理念、領導人照片等。

        (三)社員管理

        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重點之一就是管理社員。凡入社農戶,都要填寫入社申請表,復印本人戶口本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留底,發放社員證。在日常的交易過程中,要建立合作社成員賬戶,在成員賬戶和社員證同時記錄交易信息,作為年底分紅以及申報國家補貼的依據。社員退社要提前申請,經理事會批準后辦理退社手續,以合適的形式退還社員股金以及公積金。總之,無論是入社、交易、分紅、退社都要有流程有底案。

        (四)決策規范

        合作社要嚴格按照章程規定,制定和執行決策事項。社員大會由全體社員參加,一年至少召開一次,主要用來修訂章程、分紅、選舉理事會成員和監事會成員,制定來年發展計劃以及增資擴股等重要事項。社員大會表決要經過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每個社員簽字生效,要留有會議記錄。理事會一般由3到5人組成,負責日常事務的決策和執行,召開理事會決策要由二分之一多數通過,并留有會議記錄。監事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是審查合作社財務安全、投資安全等方面的事務,并形成會議紀要。

        (五)業務規范

        業務規范主要是日常開展業務中,管理流程要完善,各部門都要制定自己的管理辦法,完善業務手續,規避弄虛作假和鋪張浪費。特別是財務管理方面要謹慎安全,財務賬目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要求來做賬。聘請專業會計人員或者會計師事務所代為記賬。

        (六)榮譽添加

        在申報國家項目補貼方面,規范性主要體現在是否獲得了一些社會榮譽,比如是否是示范社,是否獲得過產品獎牌,是否受到政府表彰等。合作社要在積極參與各種榮譽比賽,為自己增光添彩。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合作社財務,維護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規及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金葉總社及各基地單元合作社;各合作社、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財務機構及職責

        合作社設立綜合財務部分,職責是 :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堅守財經制度、抵制侵犯、挪用合作社財產,嚴格財務審批、報賬規定。

        第三章 費用管理

        一、各項專業化服務收繳及作業費支付

        1、收費標準: 以合作社理事會成員、煙農代表、煙草公司、物價局統一調查、核定、批示的文件為準。

        2、專業化服務費用的收繳

        2.1、各項專業化服務費由各基地單元合作社對應部門負責收取,并及時存入對公帳戶。 2.

        3、在繳入對公帳戶后,繳款單及時交給財務文員,財務文員當日內打電話通知總社財務人員,財務人員進行核對是否到賬,同時通知到單元合作社理事長。

        2.4、繳款憑證按繳款日期計算一周內必須遞交到總社財務部。

        2.5、收繳完專業化服務費后,專業化服務隊長向對應的駐片經理匯報收繳情況。財務文員要把收費明細表要上交總社財務處。

        3、作業費的支付

        3.1總社綜合財務部按照繳費情況,按相關規定流程劃撥作業費到各社綜合財務部費用卡,各社綜合財務部立即通知專業化服務部門經理做好工資表及上交相關的費用單據;各單元合作社應把工資立即發到作業人員手中,不得拖欠,作業人員簽好名,上交總社綜合財務部。

        4、因專業化服務而產生的招待費按《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業務招待管理制度》標準執行。

        二、日常管理費用:

        費用總額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在利潤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日常費用開支,理事長具有監督權力及支付審批權力,無直接使用現金權力。日常費用開支單據均要有總社駐片經理簽名證明、理事長簽名審批、監事長簽名審核,經辦人簽名證明后,方可由經辦人憑單到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財務處報銷。

        1、招待費

        1.1總社招待費用標準:為了規范招待費的支出,業務招待費根據核定標準開支使用,業務接待須由理事長批準,業務部門經理簽證明意見,方可安排招待。由經辦人到財務部辦理報賬手續。

        1.2.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招待費用標準:按《各基地單元合作社業務招待管理制度》標準執行;并做好用餐登記表。

        2、辦公場所、農機存放區、設施設備維修費

        各基地單元的設備(空調、電腦、打印機、辦公場所、農機具停放場所等)要維修的,需以書面的形式向對應業務部門申請,由總社安排人員統一維修。

        3、日常費用及易耗物品管理

        3.1 各基地單元的'水電費、電話費,按交費發票上交總社報賬。其它用品(辦公用品、茶葉、一次性杯子、燈管、門鎖等)統一由總社綜合財務部購買,各基地單元領取使用。

        3.2、各基地單元在每月的28日前把下月要領用的物品清單上交到總社,總社根據各基地單元的需求統一購買。每月規定時間內到總社領取。

        4、差旅費

        1、各基單元合作社(雄州、古市除外)人員到總社開會、辦事可憑車票報銷差旅費。凡到總社開會、辦事的人員到達總社后在《差旅費登記表》中做好記錄,月底可將車票給財務人員統一報賬。

        2、除此之外,其他的交通費用自理,一律不給予報銷。

        三、其他專項支出

        按實際情況,請示相關領導批準后辦理。

        四、借款管理

        1、借款管理規定

        1.1.合作社原則上不給予個人借款,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情況下,可允許借款,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1.2.各項借款金額超過1000元(含1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2、借款銷賬規定:

        2.1.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按照費用報銷流程取得上級批準,否則綜合財務部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2.借款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特殊情況除外);

        2.3.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3、借款流程

        3.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申請單,并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3.2.合作社各部門經理簽名確認,理事長上報批準后簽字同意; 3.3.上級業務監管部門審核和綜合財務部審批認可。

        3.4.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綜合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四章 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規定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且票據背面有經辦人、合作社理事長、監事長、駐片經理等相關人員簽名。

        2、 填寫費用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用途填寫對應單據;一類一單,嚴禁合并填寫;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領導審批由合作社理事長簽名,報銷人由經手人簽名,領款人和出納由綜合財務部主任簽名。

        4、所有單據按要求做好后,統一交由總社審核。

        二、費用報銷流程

        1、費用報銷人報銷申請(填制費用報銷單,要求書面干凈,金額大小寫一致,不得涂改),打印費用明細并將費用原始單據粘貼于費用報銷單后;

        2、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領導審批由合作社理事長簽名,報銷人由經手人簽名,領款人和出納由綜合財務部主任簽名;

        3、財務人員復核并履行付款。

        上述流程為合作社各項費用報銷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項事務的報銷均需要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則財務部有關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三、費用單據要求

        為了強化合作社的財務紀律,規避財務風險,原則上合作社一切事項報銷的單據均必須取得合法的憑證。合法性的認定以國家財務、稅務等方面的規定為準,特殊情況需開收據的,需經總社財務同意后才可開具,具體操作由財務人員負責把控落實,以可操作性為前提。合作社員工任何不符合報銷規定的單據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各部門確認、審核、審批人員也不應予簽字。各部門簽字人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不能隨意簽字。

        1、單據整理要求

        1.1報銷單由各社綜合財務部人員負責整理好各類單據,首先對單據的類別、時間、批次、項目等進行分類,然后按照一定的標準清晰準確的粘帖在報銷單據的后面,并在附件中寫明所附單據的張數。單據數量比較煩雜的要寫出報銷明細清單附在后面。單據分別不清晰,粘帖不規范的財務部門可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受理。

        1.2單據必需有時間及收款單位印章、姓名,只有少許確實市面上此行業較少或無印章的要有收款人簽名

        1.3招待餐費按相應的要求填寫食堂單據,并做好用餐登記表。

        2、報銷或單據傳遞時效要求

        財務人員根據財務作帳的及時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項報銷的時間,原則上各項單據或費用必須在發生結束后按照正常規定的流程操作,當月發生當月取得并當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逾期不再處理。

        3、費用報銷的其他規定

        3.1、合作社費用報銷必須真實合法,嚴禁使用白條或其他不合法的憑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替代憑證的,也必須由理事長和公司業務監管部門的共同認可,同時做到財務操作的安全合法。另外替代憑證要求做到時間合理、摘要明確、金額確定,不能真假混雜,給合作社帶來財務風險。

        3.2、每月10日前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財務文員將上月所發生的費用單據上交總社財務處審核,如審核發現不符合簽名規定及限額規定,一律將單據退還合作社,單據金額由各基地單元合作社自行負責。

        3.3、為了便于綜合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無特殊事由不得拖延到下月報銷。

        第五章 附則

        一、合作社相關人員,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合作社損失,根據情節大小由理事會和監事會負責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本制度解釋權歸金葉合作社綜合財務部。

        三、本制度經南雄市金葉農業技術綜合服務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組織經理事會、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并由理事長及其參會人員簽字后生效。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1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淌資產、農業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安排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農夫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本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節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方案與審批、審批與選購、選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特地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鋪張,又不能補救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依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

        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定妥當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供應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

        事人負責準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緣由,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省”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需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xx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xx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xx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爭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方案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需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事會在每月財務扎帳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訂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開方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月將財務收支狀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狀況、盈余安排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忱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亮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假如有變化,緣由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具體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安排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安排依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2

        合作社管理制度圖紙旨在構建一個高效、公正且可持續的運營框架,確保所有成員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時推動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組織結構與職責分工

        2.決策制定與執行流程

        3.財務管理與審計機制

        4.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銷售策略

        5.會員權益與責任

        6.沖突解決與糾紛處理

        7.合作社文化與價值觀

        內容概述:

        1.組織結構與職責分工: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及各部門的職能,確保權責分明。

        2.決策制定與執行:設定民主決策程序,如會員大會、理事會投票等,同時規定執行決策的步驟和時間表。

        3.財務管理:建立透明的財務報告系統,定期進行審計,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

        4.生產與銷售:制定生產計劃,優化供應鏈管理,實施市場營銷策略,提升合作社產品的`競爭力。

        5.會員權益:規定會員入會、退會條件,會員權利和義務,以及利益分配原則。

        6.沖突解決:設立公平的爭議解決機制,如調解委員會,確保內部沖突得以妥善解決。

        7.文化與價值觀:塑造合作社的核心價值觀,強化團隊精神,推動共同目標的實現。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3

        為了規范我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1)、根據審核無誤的手續,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業務;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及時根據銀行存款對收單,在月末做出相應調整,做到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2)、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

        (3)、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額和批準手續,嚴格執行財政紀律,控制使用限額的報銷期限。

        (4)、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賬憑證,及時傳遞給財務登賬。

        (5)、配合對應收款的清算工作。

        (6)、對銀行存款的回款要立即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7)、配合董事長做好銀行存貸款業務。

        (8)、配合財務進行月度、季度和的統計、審核工作。

        二、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對報銷單據的審核和已報銷單據的復核

        (2)、負責編制各種費用報表

        (3)、負責對生產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進行分析

        (4)、負責對其他應收、其他應付款的核算、管理與清算

        (5)、負責銷售數據、金額的統計確認工作,負責人工工資費用成本的計算確認工作。

        (6)、負責對原始憑證的審核、記賬憑證的填制,總賬及明細賬的登記,會計報表的編制并對財務報表進行分析、說明,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7)、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支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

        (8)、配合財務進行月度、季度和的統計、審核工作。

        三、出納崗位職責

        (1)、根據已審批的各種收付款票據辦理現金首付款

        (2)、每天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

        (3)、每天對庫存現金進行賬實核對

        (4)、每周配合財務部做好不定期的庫存現金盤點

        (5)、按已審批好的程序,及時、準確、安全、到位的發放資金,如報銷、預支付、工資結算等。

        (6)、配合財務進行月度、季度和的統計、審核工作。

        四、財務注意遵守事項

        (1)、開票和收費必須由兩人分工完成,嚴禁一人既開票又收費。

        (2)、財務單據(特別是報銷單據)審核、簽字與現款支付必須由兩人分工完成,嚴禁一人操作。

        (3)、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保持現金實存與現金賬面一致。

        (4)現金的收取、入庫、發放要符合相應的程序,必須有現金支付與收取雙方的簽字確認。

        五、資金安全條款

        (1)避免大額現金交易,大額銷售款或大額支付款最好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

        (2)大額現金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及時存入公司銀行賬戶,避免個人保存,影響資金安全。

        (3)公司財務室需要做好安全防備工作,隨時保障現金和票據的.安全,避免遺失和盜竊的發生,平時財務室應禁止一切閑雜人等的出入進出。

        (4)保障銀行資金安全,隨時掌握銀行賬戶資金流動情況,定期與銀行進行對賬。建議開通手機銀行短信通報業務,并保障網上銀行的安全。

        六、對帳( 參考項目)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 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 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

        七、應股東和董事會的要求,根據需要,定期公布公司財政狀況。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4

        一、為了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社員會費、社員股金、經營收益、專項撥款、社會捐助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元以上,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重大項目建設及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手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帳。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要優先計提積累,并按以下順序分配:

        (1)提取公積公益金;

        (2)提取風險金;

        (3)向投資者分紅;

        (4)向社員分配。

        八、合作社設會計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帳和明細分類帳,作好資金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及負責建立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以及合作社財務收支、帳款劃轉和支取。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帳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未經理事會批準,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年元月底前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收益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三、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六、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十、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它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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