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財經秩序整治自查報告范文(通用5篇)
忙碌而又充實的工作在時間的催促下告一段落了,回看這段時間的工作,有著一些問題,是時候仔細地寫一份自查報告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自查報告頭疼,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2年財經秩序整治自查報告范文(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財經秩序整治自查報告1
一、為了加強資金管理,明確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財經法規,結合分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收支審批人員。
我局嚴格實行財務收支“一枝筆”審批政策,由局長負責財務收支的審批,如果局長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審批職能時,必須明確授權其他局級領導代行審批職能,授權范圍為:原則上不予審批報銷業務,借款額度控制在3,000元之內,重大支出項目必須與局長溝通后方可發生。以明確責任。
三、財務收支審批權限。
我局各種財務收支項目,凡金額在人民幣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必須經局長審批方可辦理;凡金額在人民幣500元以下的收支項目,由財務科長審批即可辦理,并實行月報制度。金額在人民幣20,000元以上的重大收支項目,必須經局長辦公會議集體決策后方可實施。局長辦公室應將局長辦公會議紀要中涉及資金活動的決策內容抄送局財務部門以便執行。
四、財務收支審批程序。
1、借款的審批程序:借款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正職)→分管領導→財務科長→局長。
2、報銷的審批程序:經辦人→驗收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正職)→分管領導→財務科長→局長。
五、財務收支審批人員的責任。
凡是參與財務收支審批及相關業務審批的人員,應當熟悉并掌握黨和國家有關的財經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為黨和國家的堤防事業和全體員工的利益負責,為自己履行的審批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負責。經上述有關人員審批的業務,若出現違紀問題,將按照有關法規給予處理。
財經秩序整治自查報告2
眾所周知,依法辦事是做好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的前提條件,在平時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學會依法辦事,建立和健全工會的財務管理制度。而工會主席、工會委員和工會經濟審查小組都要各自具有明確的工作職責,這樣才能共同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并要做到以下三點:
一、有嚴格的經費使用審批手續和定期的經濟審查工作。
二、經費使用有預算有計劃,經費主要用在為職工辦實事上。
三、同時嚴格法律法規,積極做好行政撥繳經費的管理,并按時足額向上級工會上繳工會經費。
當前,隨著我市各區、縣工會及開發區工會的經費收入實現了持續穩定增長,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則顯得尤為重要。現就我縣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以下自查報告。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區、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后,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核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范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序中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范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縣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后,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后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信息化、網絡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信息進行手工分類及匯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多年來對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重視不夠,沒有制定相應的制度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縣級工會財務人員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加之培訓工作未能跟上,因此,縣、區工會財務工作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四)鄉鎮街道一級工會財務管理問題
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工作范圍廣,肩負的任務重,人員編制少,非公企業多問題多。如工會經費開支由行政領導審批,工會經費無法正常保證,只能依靠區縣工會的補助等,管理起來困難很大。
三、對策及建議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經費收繳率及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到位
率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要克服地稅一代收就萬事大吉的思想,充分發揮收繳經費的主動作用,及時掌握基層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情況。針對代收經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采取與稅務局聯合下發催撥通知或與稽查局聯合檢查的方式,督促基層單位足額繳納工會經費,逐步減少收繳經費的盲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工作力度,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匯報,與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協調,切實將財政統發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力爭全面實現行政事業單位計撥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
(二)加強領導,為財務人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各單位領導要切實加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解決經費收繳、財務管理、資金使用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檢查,尋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財務人員依法按章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三)強化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工會各項財務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規范。市總工會財務部已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強化區、縣工會財務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單位逐步聯系實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當前工會財務工作實際的相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財。
四、加強檢查指導,提升鄉鎮、街道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建議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的檢查指導,根據基層單位的實際情況,25人以上的單位可單獨建立銀行賬戶,對這些單位進行規范管理。25人以下的單位及聯合會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須保證工會經費的足額計提及獨立使用。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工會的承上啟下的作用,在縣級、鄉鎮(街道)工會、基層工會開展以非公企業工會為重點,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為主要內容的財務規范化建設達標活動,一級抓一級,一級幫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落實,促使工會財務管理水平上臺階。
財經秩序整治自查報告3
我委根據文件精神,從12月上旬起,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對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就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財務收支情況
在財務工作過程中,本單位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根據本單位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所發生的各項業務事項均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在安排支出時,分輕重緩急,保證常規和重點支出需要,既體現實際工作需要,又考慮財力可能,根據辦公室各項工作任務,在財力可能的情況下,有保有壓,確保重點,統籌安排,合理支出。
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在建立并實施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過程中,制定了《財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的同時,相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這些規章制度,有效地實施了內部監督和控制,保證了會計工作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單位財產的安全,加強了對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監督和管理,杜絕了各種漏洞的發生,達到了以下三點要求:
1、明確了記賬人員與審批人員、經辦人員的職責權限,使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以明確責任,防止舞弊,各項業務事項得以有序進行。
2、明確了財務收支審批程序和審批人的權限和責任,規范了各項資金的使用,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3、明確經費支出的范圍和開支標準,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經費開支,杜絕了浪費現象的發生。
三、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情況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資產購置時,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進行采購,并根據有關規定,建立了賬簿、款項和實物核查制度,通過建立健全制度,會計人員對各項財物、款項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及時進行記錄、計算、反映、核對等。一方面做到賬簿上所反映的有關財物、款項的結存數同實存數一致;另一方面通過賬簿記錄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的核對,保證賬賬相符。無固定資產不入賬,公物私用及其他違規問題。
四、存在問題
通過自查,我委在財務管理和財務工作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在實施內部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時,還未能完全達到《會計法》所規定的要求,預算管理制度、財務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進一步完善這方面的制度,實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將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財經秩序整治自查報告4
根據財政局文件【20xx】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規范事業單位管理行為,提高財務管理質量,學校成立了自查領導小組,由總務主任牽頭對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資產帳目進行了認真地自查,對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校費用收取情況
(一)學生費用收取
我校收取學生費用按學期收取,在開學初,由總務處分組統一收取,收費標準為:學費每學期400元/生,住宿費80元/生,書費根據各專業不同由教務處預算出書費,總務處統一收取,學期后期統一結算,多退少補。
在收費過程中,嚴格按照收費有關規定進行公示,掛牌收費。當天所收費用匯總后均全部交由學校出納員開起財政部門統一印發收據,如數存入財政專戶。嚴禁學校各處室、學部、教師個人向學生再收取任何費用。
(二)勤工儉學收入
我校勤工儉學收入來源主要有:學生食堂、小賣部、基地。學校按年核定向管理者收取管理費,校內設立勤工儉學專帳,并將所收管理費按時存入財政專戶,嚴格按照勤工儉學“433”制列支使用。
(三)教職工的房租費、水電費及其他學校零星收入,均按月或學期進行統一收取存入專戶。
二、學校經費列支情況
學校所需列支經費均按照有關規定按月向主管部門申請,由會計統一列支。
事業單位財務自查報告三篇事業單位財務自查報告三篇
學校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在購買所需物品時,超千元以上的須由領導班子討論報縣采購中心批準后采購,在經費支出中,所產生的票據由經辦人簽字,校長核實簽字認可后,方可報銷。
三、資產管理情況
由于學校校舍緊張,沒有統一的保管室,所購進物資均由總務處嚴格進行資產登記,并作好借出登記。由使用教師從總務處領出,保管使用,在期末或年末由總務處統一清理,并將不再使用的物資統一收回管理,開學初再按需發放到使用教師手中。
四、學生各種補助管理情況
學生國家助學金及各種學生助學金,學校均設專門帳戶和管理人員,做到了專款專人專用,同時,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和相應操作程序設立臺帳支付給學生。
五、培訓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學校培訓經費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和培訓列支程序進行列支。具體由學校財務室、招生就業辦根據培訓計劃和培訓進程對所需經費報校長審批,總務處統一采購耗材,學員補助費由培訓班主任報招生就業辦公室匯總,報校長簽字,財務室統一發放。
六、上級劃撥資金管理情況
上級劃撥的各種資金,均通過財政專戶嚴格實行“專款專用”,無截留、挪用違規行為。
七、學校財務檢查工作
學校每學期均由總務處牽頭,以校長為組長各處室、工青婦負責人組成查帳小組對學校財務收支進行檢查,并在全職會上進行帳目公布,絡列大筆資金的支出情況。
經過學校的認真自查、清理,我校均無亂收費、私設“小金庫”,虛報、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資產抵押擔保等違規行為。
財經秩序整治自查報告5
一、專項活動組織與開展情況
(一)根據工作方案,公司對本次專項活動作出如下組織部署:
1、公司總經理組織召開動員會并作出具體部署,要求工作小組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活動,切實查找存在問題與不足,制訂整改措施并逐項落實到位,使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提高。
2、公司財務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深圳證監局《關于在深圳轄區上市公司全面深入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深證局發[20xx]1號)(以下簡稱《專項活動通知》)、《關于填報<深圳轄區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調查問卷>(以下簡稱《調查問卷》)、《關于深圳轄區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常見問題的通報》(以下簡稱《常見問題通報》)和公司現有的各種財務制度與文件。
3、公司財務負責人布置專項活動工作安排,就自查階段的分工、要求與時間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關人員按規定時間認真完成自查內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況提交財務負責人審核。
4、公司審計室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訂審計計劃并及時開展審計。
(二)根據工作方案,本次專項活動開展情況如下:
1、公司財務人員根據《調查問卷》與《常見問題通報》分類整理、匯總自查內容,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自查報告
2、財務部副經理對財務人員的自查工作底稿與自查結果詳細復核,對自查發現存在的問題進行重點核查,并提出相應的自查核查結果,提交財務負責人審核。
3、財務負責人對財務部副經理的自查結果進行了審核,對自查底稿的內容完善提出指導意見,要求財務部按時提交專項活動自查報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財務部將自查底稿與自查報告提交公司審計室。
5、審計室按照制定的審計計劃,依據深圳證監局相關文件要求對自查報告內容逐項稽核,并就與財務控制相關內容進行審核,同時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專項活動開展情況,聽取審計委員會對自查工作的指導。
6、財務負責人就自查階段工作開展情況、自查內容、發現問題或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責任人等情況向總經理作出全面匯報;審計室就專項活動的稽核結果與建議形成內部審計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并向總經理作出通報。
7、根據自查情況與內部審計情況,形成了專項活動的自查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自查內容、發現問題及整改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逐項對照《調查問卷》和《常見問題通報》進行了認真、全面地自查。公司在財務管理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性、資金管理和控制、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建設、財務信息系統使用和控制、財務會計內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規范,同時按相關文件的要求尚存在一定不足之處需進一步加以完善。為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認真加以落實:
(一)關于財務人員專業培訓方面存在問題: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需要進一步加強。整改措施:財務部將根據會計人員實際情況制訂會計專業知識與技能、財政稅收政策法規、關務知識、外匯管理等方面的針對性培訓計劃,同時安排財務人員積極參加各政府職能部門與銀行舉行的專項培訓。整改期限:20xx年9月30日前,并長期堅持。
(二)關于財務管理制度方面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自查報告存在問題:
(1)公司尚未建立財務會計相關負責人管理制度,未對財務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條件、職責、權限、考核等作出規定;
(2)《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中未對親屬回避、定期輪崗作出明確規定;
(3)未專門對公允價值計價、資產減值和預計負債制定標準與程序;
(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中僅僅規定了原則性的責任追究條款,缺乏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擬定《公司財務負責人管理制度》,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擬修訂《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對親屬回避、定期輪崗作出明確規定;根據對公允價值計價、資產減值和預計負債核算要求,制訂出可操作性的標準與程序;擬修訂《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中的責任追究條款,對責任追究的范圍、責任認定的具體標準、處罰措施以及責任追究機構和程序等作出明確的規定,且責任追究與財務負責人的績效考核掛鉤。
(三)關于財務信息系統建設方面存在問題:財務人員對金蝶財務軟件K3-V10.4版本的一些功能運用存在不完全熟悉、部分操作技能不熟練的情況。整改措施:財務負責人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會計電算化知識全面業務技能與操作技巧的專門培訓,同時與金蝶財務軟件的售后技術支持加強聯系,獲得其技術指導和支持。
(四)關于財務會計內部管理控制方面存在問題:財務部與客戶的對賬書面確認執行不到位。整改措施:財務部對重點客戶核對銷售貨款,并書面確認核對結果。
整改期限:20xx年7月31日前
整改責任人:財務總監梁新輝、審計室負責人王秀玲通過專項活動的自查階段工作,進一步提高了財務人員對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了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系統性學習。對查找到不足之處,公司將嚴格按照整改措施認真加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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