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咨詢合同9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咨詢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咨詢合同 篇1
甲方(客戶):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月X):身份證號:電話:
丙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體,三方是平等民事關系。三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協商簽訂本合同,以確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一條服務內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為其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X服務。乙方、丙
方也愿意為甲方提供此項服務。
第二條甲方家庭住址。甲方在三天之內如覺不滿意,可由乙方再另
行調換一名“金牌月X”,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內最多調換一次。
第三條服務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派遣月X進入甲方家庭之日起連續服
務天或月,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地點(家庭住址):
第五條服務費:
1、短期合同服務費服務費共計元
人民幣在合同簽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X正式上崗____日之內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務費元,如有其他費用產生,由甲、丙雙方進行適時結算,所有費用款項均由乙方委派專人收取,不得由月X代收。
2、長期合同服務費服務費共計個月支付一次,定金為元,定金從初次服務費中沖減。初次支付費用于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額為元,以后每個月應支付一次費用,金額為,甲方須在每個周期結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務費,否則乙方可提前無條件終止本合同,同時甲方須向乙方賠償本合同金額兩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若對乙方安排的月X服務不滿意,如月X工作能力差或態度散漫惡劣、不服從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不能勝任相應工作、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人員。
2.甲方有權拒絕月X在其住所從事與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
3.甲方應向乙方月X明確其生活習慣、家庭禁忌、母嬰狀況等,合理安排日常護理事務;甲方應保障月X白天時間每天不少于三個小時的休息調整時間;甲方應每周安排月X休息一天時間,
即30天之內休息4天(如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月X休息期間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員照料,月X
應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點之前到達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工作
的,需另支付費用給乙方。
4.如發生因乙方月X造成甲方的人身損害或財物損失時,經雙方核實確認后,有權向乙方和乙方月X提出賠償;乙方月X在甲方處工作時甲方負有保障其安全的義務,乙方月X在甲方住所內
遭受人身、財產等損害時,甲方負有全部賠償責任。
5.不得與乙方月X私下達成任何協議;如無續約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X繼續服務;不得不經乙方同意安排月X到
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誘乙方月X違反乙方和月X之間勞動合同,導致月X從乙方辭職而為甲方服務;否則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5倍的經濟損失。
6.甲方及其家屬應尊重月X人格,保持與月X良好的互動和溝通,甲方有義務向家庭成員申明月X只聽從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甲方對月X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及違法工作;如遇月X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X離開服務地點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
8.甲方有義務在約定時間內付清相應費用,否則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應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超過____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違約金。
9.甲方有義務保守合同內容中包含的各項商業秘密,如約定的服務費用、交費方式、服務內容、聯系方式等,保證不向
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則賠償乙方3000元的損失費,損失費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認真履行義務,督促和指導月X做好服務工作。
2.乙方應與甲方保持經常的聯系,有義務保持溝通渠道的暢通,及時處理甲方的反饋意見;乙方客服主管姓名電話座機。
3.為甲方委派經身份驗證、體檢合格、誠實可靠、技能過硬的“金牌月X”,并按時進入甲方家庭服務。
4.乙方月X有事請假外出應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離崗。
5.乙方月X有權拒絕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有權拒絕為其他
第三方服務,包括為甲方的家庭成員服務,有權拒絕甲方的家務勞動,有權拒絕在非約定地址服務(母嬰需在外治療的或經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處從事與合同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不得有任何主觀惡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7.乙方在本合同簽定時需向甲方主動出示乙方公司營業執照,乙方月X的身份證、健康證、育嬰師資格證等有效信息。
8.乙方有義務對月X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有義務對甲方進進定期不定期地回訪、慰問,了解乙方月X工作和服務情況,及時解決甲方投訴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X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X不能繼續服務時,有權為甲方調換同等級別的月X,本協議繼續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月X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且不退還甲方費用,如發生不尊重月X人格、打罵月X、多次重復讓月X從事《服務內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X拒絕的;不按時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的等。
第八條其它約定
1.服務期滿甲方若延長服務期,應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與乙方續簽合同。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不再續約,合同雙方應于當日確認各方權利義務的履行是否完畢,認真檢查
有無財物丟失或人身損害,確認無誤后本合同自動終止,不再為他方損失承擔責任。
3.合同的附件《服務內容》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________年乙方
咨詢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咨詢服務任務
1.長沙市煙草公司卷煙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設計(面積計算和總平面布置);
2.編制長沙市煙草公司關于調整經營辦公設施部分建設內容增設卷煙物流指揮調度中心的請示報告及投資估算(新增建設投資8631萬元,建筑面積11000平米);
3.編制湖南省煙草公司長沙市公司煙葉科研綜合樓建設建設可行性研究補充報告(新增建設投資6200萬元)。
二、甲方的責任
1.20xx年8月10日前按時向乙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必需的資料和依據,并對所提資料和依據的可靠性負責。
2.根據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技術咨詢服務費。
3.尊重乙方技術咨詢文件的版權。不擅自修改或轉讓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責任
1.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準確、齊全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必需的資料和依據的前提下,于基礎資料齊全以后10日內完成長沙市煙草公司卷煙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設計(面積計算和總平面布置)、長沙市煙草公司關于調整經營辦公設施部分建設內容增設卷煙物流指揮調度中心的請示報告及投資估算、湖南省煙草公司長沙市公司煙葉科研綜合樓建設建設可行性研究補充報告,并免費向甲方提供技術咨詢文件肆份,技術咨詢文件在長沙交付。甲方要求增加的技術咨詢文件,需另收取增印工本費。
2.乙方所提交的技術咨詢文件(成果),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參與本技術咨詢任務的技術論證或評估會議,解釋和解決相關問題。
四、技術咨詢服務費及支付辦法
1.取費依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1999】1283號文件。
2.取費金額:上述技術咨詢服務按下列方式計取技術咨詢服務費:1)長沙市煙草公司卷煙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設計(面積計算和總平面布置):技術咨詢服務費6000元。2)編制長沙市煙草公司關于調整經營辦公設施部分建設內容增設卷煙物流指揮調度中心的請示報告及投資估算(新增建設投資8631萬元,建筑面積11000平米):技術咨詢服務費10000元。3)編制湖南省煙草公司長沙市公司煙葉科研綜合樓建設建設可行性研究補充報告(新增建設投資6200萬元):技術咨詢服務費20000元。上述技術咨詢服務費總計叁萬陸仟元整(¥36000元)。
3.支付辦法: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咨詢文件后七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和文件增印工本費。
五、違約責任甲方
1.如甲方未按期提供資料、依據,影響乙方工作時,甲方應承擔技術咨詢服務延期完工責任;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依據不準確,造成乙方修改返工,甲方除承擔技術咨詢服務延期完工責任外,還應根據乙方修改或返工耗用的時間,按1000元/人;日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2.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時、足額支付咨詢服務費和增印文件工本費,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為逾期付款金額的累加計取。
3.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修改、變更技術咨詢文件(成果)應對其后果承擔技術和經濟責任。
乙方:
1.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完成技術咨詢服務任務,應向甲方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為逾期完成部分咨詢費的累加計取。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文件(成果)內容、深度不符合國家規定,乙方免費返工。如因乙方的技術咨詢、服務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減收或免收咨詢服務費。
六、如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請雙方主管部門調解或由長沙市經濟合同仲裁庭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電 話:
承接方(乙方):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咨詢合同 篇3
技術服務協議
合同號:
本協議由
地址:
電話:
和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共同簽訂。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各項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工作內容
乙方按本協議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導甲方完成相關文件的編寫,人員的培訓,指導甲方………………….
二、服務范圍
1 服務費用: 萬仟佰 拾 元(¥ .00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乙方承擔的咨詢服務包括與上述服務相關的所有工作;
2、 乙方負責指導甲方服務過程所需資料收集以及提供適當的培訓;
3、 乙方派出的技術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工作紀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
其工作不滿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訴或異議,乙方將酌情調整;
4、 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負責擬訂咨詢工作計劃,并須告之甲方,服務工作計劃執行過程中的任何
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三日內無書面異議,視為認可;
5、 乙方對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責任;
6、 甲方提供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交通、食宿條件及相關資源;
第 1 頁 甲方: 傳真: 郵編:
7、 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配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工作。
四、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咨詢服務費外,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按合同金額的25%)
以彌補給其造成的損失;
3、 違約方必須明確責任后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違約費用,否則,每月按總金額的1.5%交付滯納金。
五、爭議解決法律適用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均由甲
方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處理;
2、 雙方所達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構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中若有沖突之處,以最后達成的為準。
六、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
1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后生效;
2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各方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詢合同 篇4
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戶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提供_________咨詢服務,并已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標函;
3、2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 附錄:(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在附件中作出約定,附件內容略)
附錄a:委托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 在實施過程當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鑒于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咨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咨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范圍內的咨詢服務。
五、鑒于工程咨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咨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咨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并為之提供咨詢服務的項目。
1、2 “服務”是指工程咨詢單位根據本協議書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咨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戶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戶”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咨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戶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戶、工程咨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范圍)、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托的工程咨詢服務有關的,客戶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咨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范圍:工程咨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范圍見附錄a。
2、2 工程咨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咨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戶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咨詢單位應:(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說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詢單位同意。(b)在客戶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戶的批準(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詢單位應盡快通知客戶)。
2、4 客戶的財產
工程咨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戶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于客戶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咨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戶,并按客戶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戶的義務
3、1 客戶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咨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戶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咨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戶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復。
3、3 客戶應負責咨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工程咨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戶應盡其所能對工程咨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咨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咨詢單位為客戶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3、5 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戶應免費向工程咨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 在與工程咨詢單位協商后,客戶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工程咨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戶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的指示。工程咨詢單位應與客戶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 工程咨詢單位和客戶,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并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戶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咨詢單位可自行安排,并作為附加的服務。
4、2 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并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1 如果確認工程咨詢單位違反了2、3(1)條款的規定,客戶提出索賠,則工程咨詢單位應對由于其違約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并向客戶賠償。
5、2 如果確認客戶違反了對工程咨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咨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戶應負責向工程咨詢單位賠償。
5、3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于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 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 除因工程咨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戶應保障工程咨詢單位免受因客戶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后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 工程咨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戶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咨詢單位的保險
6、1 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范圍內,客戶可要求工程咨詢單位進行以下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咨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戶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6、2 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 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 當客戶或工程咨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簽補充協議書。如客戶書面要求,工程咨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并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 如果客戶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咨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戶,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 如果出現非工程咨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咨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戶。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于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 客戶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咨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少。
7、7 如果客戶認為工程咨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咨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客戶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 工程咨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戶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款已暫停服務超過_________天時,可向客戶發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_________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 當根據7、5款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非根據7、7款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咨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咨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 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 如果客戶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咨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款工程咨詢單位的權利。
8、3 支付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 如果客戶對工程咨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咨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戶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第8、2款的規定適用于最終支付給工程咨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 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客戶可在發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咨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會長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采取的協商步驟。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約束雙方遵照執行。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后任何訴訟程序中的證據。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 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余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后,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 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2 因國家(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規變化,引起服務費用和服務持續期的改變,要簽字補充協議,調解和修正協議文本,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10、3 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戶或工程咨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 工程咨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客戶僅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此時不需取得工程咨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 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咨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戶批準。
10、6 如發現工程咨詢單位有以下過失,盡管會按照有關國家或其他司法管轄范圍的法律進行處罰,工程咨詢單位還將被視為違反本協議2、3(1)條款的規定,客戶可根據7、6項的規定終止本協議:
(1)為直接或間接影響任何官員或其他人在選聘過程或履行協議過程當中的行為或行動,而饋送、接受或索要財物;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戶造成損失,包括采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 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第三章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第一節 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一、定義
1、1 項目是:
_________。
1、2 職員的提供:工程咨詢單位應對提供的工作人員中的主要負責人向客戶提出能夠勝任工作的必要證明。
1、3 代表:如果客戶要求工程咨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咨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托給獲得客戶批準的人員,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托。委托和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達客戶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1、4 責任和提出索賠的期限:本協議書生效日期為責任起始日期。責任終止日期根據適當法律或法規決定,本項目應不盡于服務完成或終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賠的一方應在對方違約事件發生后14日內向對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在28日內提出詳細索賠依據和具體要求。
1、5 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為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戶付給工程咨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_____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工程咨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二、服務開始日期及服務完成日期:
2、1 服務開始日期,選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案:
(1)在協議書生效后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后_________天內。
2、2 服務完成日期: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_____內完成。
三、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戶收到工程咨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在客戶收到工程咨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四、協議書規定的貨幣:_________
┏━━━━━━━━━━┯━━━━━━━┯━━━━━━━┯━━━━━━━┓
┃ 支付的貨幣 │ │ │ ┃
┃ │ │ │ ┃
┠──────────┼───────┼───────┼───────┨
┃ 對協議書 │ │ │ ┃
┃ 貨幣的匯率 │ │ │ ┃
┗━━━━━━━━━━┷━━━━━━━┷━━━━━━━┷━━━━━━━┛
五、仲裁:
應向_________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協議書的語言和法律:
語言:_________
主導語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戶的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工程咨詢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二節 附加條款
根據第2、3(1)條款提出的工程咨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除了要達到本行業同等專家的技能水平和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外,要求做到:
1、對于為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項目、或企業提供規劃咨詢等委托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托規劃咨詢對象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咨詢成果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盡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戶的最佳利益。
2、對于編制項目建議書咨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于項目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咨詢意見。
3、對于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咨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咨詢意見。
4、對于項目評估咨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于項目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托評估的咨詢成果(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盡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5、對于工程設計等委托任務:遵照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6、對于招標咨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文件較好地反映項目特點、體現項目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范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戶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項目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系,評標客觀、公正。
7、對于合同管理、工程監理咨詢服務:對委托項目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托,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8、對于投產后咨詢服務:對項目的運行、維護需求和客戶的運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運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運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項目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運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9、根據《工程咨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并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于對咨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咨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戶,按照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發布的《工程咨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咨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咨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說明,并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為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戶向工程咨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_________%)的依據。
10、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咨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戶向客戶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員支付款項。
11、客戶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于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并經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準時支付。
12、工程咨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并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戶對此無任何權利。
13、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為無效,則應認為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余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客戶(蓋章):_________ 工程咨詢單位(蓋章):_________
客戶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工程咨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咨詢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簽署,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條款規定的服務:
一、 服務內容: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
1.1檢查消防管道的保壓情況,每____月一次。
1.2檢查消防噴淋泵、消火栓泵自動,手動及控制箱的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3每月對煙感、溫感報警器,氣感及手報抽查13。每____月全部檢測一次。
1.4檢查聲光報警器、防排煙機、消防廣播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5噴淋系統末端排水閥排水,每月一次。消火栓檢查____月一次。
1.6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備電轉換情況及控制的工作情況,每____月一次。
1.7室內消火栓壓力檢測,消火栓箱內的報警器,水帶及其它附件檢查。每____月一次。
1.8消防主管部門進行年檢時,乙方人員到場,并保證系統工作正常。
1.9遇到突發火災報警系統故障,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需緊急派員排除和維修。對于一般故障,乙方在24小時內到達進行維修。
1.10整個消防系統維保一次結束后,需在一周內遞交維護保養記錄。
二、 服務要求:
2.1乙方每月到甲方現場作維護保養工作。特別情況甲方發現設備有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人員接通知后3小時內到進行維護。
2.2平時一切消防設備保證正常工作。
三、 合同總價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全年總價為
3.1每次乙方須先進行一次服務,然后甲方按________年技術服務費用的四分之一付款,即 元。
3.2購買備件、備品及更換另部件的費用,另行按實計算收費。
四、 技術服務質量:
乙方保證所有經驗檢測和保養的設備在合同期內都能正常發揮功能。如在感應元件的檢測范圍內發生消防事故時,感應元件沒有動作,如:不報警,不噴水等,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 合同終止:
任何一方如需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六、 違約責任: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所在地,每次應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幣以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導致的相關責任和損失。
七、 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或執行本合同時所引起的所有爭議應由雙方采取友好協商后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應提交當地法院進行裁決。
八、 其他事項:
8.1乙方在維護保養時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經濟罰款。
8.2在維護保養時間,甲方應提供乙方工作方便。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詢合同 篇6
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戶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提供_____(列明委托服務內容)咨詢服務,并已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件,即 附件a___委托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附件b_____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 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_____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鑒于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咨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咨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件a中議定范圍內的咨詢服務。
五、鑒于工程咨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咨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咨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在深圳或其他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戶:(簽章) 工程咨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 地 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電 子 信 箱:
年 月 日簽于
咨詢合同 篇7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咨詢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本著誠信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服務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的 設計和指導實施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1人力資源管理現狀的調研分析
1.1.1通過標準問卷、現場訪談、資料查閱等方式對甲方進行全方位人力資源管理現狀的調研診斷。
1.1.2通過系統分析,形成詳細的人力資源管理現狀調研分析報告。
1.2組織職位體系
1.2.1梳理并編制襄陽地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組織結構。
1.2.2設計符合甲方發展戰略要求的組織結構。
1.2.3編制新組織結構的部門職能、關鍵崗位的崗位說明書、關鍵崗位的職位發展矩陣。
1.2.4對新組織結構的各崗位進行人員定編。
1.3績效管理體系
1.3.1編制績效管理手冊。
1.3.2編制各部門及關鍵崗位的績效考核指標,形成《績效指標辭典》。
1.4薪酬福利體系
1.4.1編制薪酬福利管理手冊。
1.4.2選擇崗位價值評估模型,完成核心崗位的價值評估。
1.4.3設計各職族職等的寬帶薪酬體系。
1.4.4對各崗位人員的薪酬數據進行重新定位。
1.5建立員工培養和發展體系
1.5.1設計滿足甲方發展戰略的員工素質模型。
1.5.2設計持續不斷滿足員工能力素質提升的培訓體系。
1.6建立人力資源流程和制度
1.6.1建立人力資源系統的主要管理流程。
1.6.2建立人力資源系統的主要管理制度。
1.7咨詢方案的指導實施
1.7.1對項目設計的各種方案進行廣泛的培訓和宣導。
1.7.2指導甲方對項目設計的各種方案進行實施。
二、項目預期目標
通過有效的組織職位體系、績效體系、薪酬體系、人才培訓體系、人力資源流程制度的健全與實施,滿足甲方當前和中長期人力資源有效的開發和管理,吸引并留住優秀人才、激發員工潛能和工作積極性、建立人才培養及輸出的需求,最終實現提高甲方人力資源競爭力和長期穩定發展的目標。
三、項目時間計劃
3.1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的時間為十二個月,內容分為五大部分:
3.1.1第一部分:完成項目啟動和現場診斷調研工作。
3.1.2第二部分:完成調研分析報告的發布,組織結構、職位描述和人員定編的設計工作,乙方顧問人員在甲方現場的工作時間預計為30個工作人日。
3.1.3第三部分:完成績效管理的設計工作,乙方顧問人員在甲方現場的工作時間預計為60個工作人日。
3.1.4第四部分:員工培訓體系的設計工作,乙方顧問人員在甲方現場的工作時間預計為20個工作人日。
3.1.5第五部分:完成核心流程和制度的設計工作,乙方顧問人員在甲方現場的工作時間預計為20個工作人日。
3.2本項目實施階段的時間為十二個月,乙方派駐一名顧問常駐甲方十個月,對項目設計的各種方案進行廣泛的培訓和宣導,協助甲方推動咨詢方案的深入實施和有效執行。
四、項目培訓計劃
4.1第一部分咨詢工作的培訓分兩次實施,每次半天,培訓主題為《現代組織設計與管理》和《工作分析與職位描述》。
4.2第二部分咨詢工作的培訓分兩次實施,每次半天,績效管理體系的培訓主題為《目標績效管理》。
4.3第三部分咨詢工作的培訓分二次實施,每次半天,薪酬福利體系的培訓主題《如何進行崗位價值評估》。
4.4第四部分咨詢工作的培訓主題為《如何編制人力資源流程和制度》,時間為半天,通過培訓使學員了解并掌握人力資源流程和制度的規劃識別方法、編寫方法等。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雙方共同的義務
嚴格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規定的內容,并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
5.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2.1為保證咨詢項目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甲方應就本項目成立獨立的項目組,同時委派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乙方和甲方項目組及各部門人員的溝通,并代表甲方組織進行內部研討、審批確定咨詢工作計劃和工作過程中所交付的各種咨詢成果。
5.2.2為保證項目按期完成,甲方應對項目進行過程中有關問題及時做出決定,對乙方交付的各種咨詢方案和文本及時反饋意見。在乙方交付各種階段性咨詢方案和文本后的二周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發出書面的修改意見,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階段的咨詢成果。
5.2.3甲方應提供乙方因咨詢工作需要的相關信息資料,并積極配合乙方項目顧問按計劃進行培訓、討論等工作。
5.2.4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履行服務時必須的獨立辦公室、網絡、桌子、椅子、長途電話及交通便捷等。
5.3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3.1為保證咨詢項目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乙方應就本項目成立項目組,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成員應經過甲方項目組的認可。
5.3.2乙方應按照協議的要求,根據項目計劃保質保量完成服務范圍所規定的工作,按時向甲方提交合同要求的各種咨詢成果及培訓資料。
5.3.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項目的進展情況,根據甲方對項目執行及提交成果的意見及時進行修正。
六、項目費用
本項目的費用包括兩項,分別是咨詢服務費和差旅費,其中:
6.1項目費用的第一項為咨詢服務費,咨詢費用為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00元)按照項目進度,甲方分次支付給乙方:
6.2項目費用的第二項為差旅費和食宿費用為人民幣壹佰陸拾捌萬元整(¥1680000.00元)按照項目進度,甲方分次支付給乙方:
顧問來往甲方的所有差旅費和食宿費用由甲方負責。
此份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貳佰陸拾捌萬元整(RMB:2680000)。
七、保密
7.1本項目中所涉及的雙方的內部資料、數據和其他商業信息,未經有關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
7.2本項目成果物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違約,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咨詢費。
8.2乙方應按項目工作計劃提供階段咨詢結果。若乙方提交的咨詢成果,經甲方審核后未被認可,且經三次修改后仍未被認可,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協議條款規定的理解有異議,或者對與協議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不放棄條款
任何一方因疏忽而未追究另一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并不意味著該方放棄了任何應有的權利。
十一、協議的完整及其他
11.1本協議及附件已構成雙方當事人的全部合同意圖,并取代之前就本項目所做出的一切口頭或其他書面協議。
11.2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11.3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簽定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日
咨詢合同 篇9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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