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普通話史_小學寫人記事作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的普通話史_小學寫人記事作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在我三歲的時候,我還不會說普通話。爸爸媽媽帶我到舅舅那里去玩,舅舅是廣東的海軍。廣東人不是講粵語就是講普通話。因此,每次我去什么商場買東西、紀念品……我用寧鄉土話對他們說,他們都聽不懂,我就什么東西都沒有買到。
后來,我六歲了,讀一年級了,在學校里,我學會了拼音,我就會了普通話,我又到舅舅那里去玩,一天,我和媽媽來到了一個大商場,里面有好多好多的有紀念價值的`東西,有貝殼、海螺……我用普通話和那里的老板說話、買東西,就買到了很多的東西。
后來,我九歲了,爸爸的普通話要考級,于是他回到家,請我這位小學四年級為他指點指點。于是,我學老師一樣,拿一塊小黑板掛在墻上,拿幾支粉筆,再找一根教鞭――筷子。我再在黑板上工工整整地寫上“恐龍”、“籃球”……幾個詞,然后在各個字的下面打上一點,注上音節。我讓爸爸坐在一把小凳子上,我學著老師的樣子,清了清嗓子,大聲喊:“上課。”爸爸不慌不忙地叫了聲:“起立。”因為我上課前已經和他說好了上課的規矩。然后,我用“教鞭”指著“恐龍”,兩個字,讀:“恐龍。”爸爸跟讀到:“恐農。”我聽了連忙糾正,“不是、不是,是恐龍。”“恐農。”“是恐龍拉。”“恐農。”沒辦法,第一個詞組不成功,我只好教下一個詞了。我慢慢地讀道:“籃~~~~球~~~~”“籃球。”嗯,還好,可能是我讀得慢了些,他聽得清些吧,他才讀得好的吧。于是,我又慢慢地讀下一個、下一個的下個……終于學完了。
以上就是我的普通話史,它不僅讓我在廣東買回紀念品,而且,還讓我當了一回老師,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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